安环部科员安全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3月05日

第一条、 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第二条、 参与拟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条、 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第四条、 督促落实公司关键装置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五条、 组织或参与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条、 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第七条、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遇有危险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第八条、 督促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九条、 负责协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取证;
第十条、 编制安全工作计划,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定期总结安全工作情况,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安全工作,提出安全管理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