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企业领导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出工作计划,组织推动本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期实现。
3、组织和协助有关单位或项目部制定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其执行。
4、参加本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督促企业劳动保护与主体工程,实施“五同时”。
5、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职工
培训工作,搞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训练和考核及持证上岗工作。
6、协助企业领导组织安全生产、劳动卫生检查,深入施工现场,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如有特殊不良不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撤离人员,上报企业领导处理。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报告、登记、统计与分析,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措施,并督促其按期实行。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的预防措施,督促企业下属部门按期按规定发放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
9、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做好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
10、会同公司工会组织和安全部门,年终总结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提出存在问题和实施方案,对企业安全生产典型部门和先进个人,提出表彰。
11、支持和指导群众性监督检查活动,保障生产设施、国家、集体、个人生命财产免遭损失,促进企业生产顺利进行,更好地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