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负责人安全监管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1月14日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学习领会各种安全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及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出相应的具体措施,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反馈情况和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2)建立健全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

(3)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依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制定、落实本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各级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会议纪要。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适时组织各类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帐,做到措施、资金、人员、时间、预案“五落实”。加强安全管理。认真完成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工作,及时反馈和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5)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或修订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预案内容,掌握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人员,建立健全必要的应急救援体系。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及时修改完善预案。改善基础安全设施,提高预防特、重大事故的能力。

(6)制定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7)严格执行、落实公司和公司对外包业务安全生产要求,将外包工序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同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步要求、同步制定计划;同步检查、考核。杜绝“以包代管,一包了之”。

(8)按照规定报告、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上报事故,做到不瞒报、迟报、漏报。对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必须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妥善处理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并按规定要求如实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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