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1 根据党委的工作布置以及公司的中心工作,做好党内和员工的宣传教育工作
16.2.1.1 负责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制订学习计划,做好学习记录和公司面上的宣传教育计划,协调有关方面共同抓好落实。
16.2.1.2 及时了解党员和员工思想动态,分析、研究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思想认识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16.2.1.3 抓好宣传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宣传文化阵地的建设,围绕单位阶段工作目标及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抓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
16.2.2 做好党的组织建设工作
16.2.2.1 根据党委的指示、决议,抓好党的组织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16.2.2.2 指导、督促并检查下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委决议的情况及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民主生活制度的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党委汇报有关情况。
16.2.2.3 协同有关部门对拟聘干部进行考察。
16.2.2.4 做好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做好建党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谈话、转正等基础性工作。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党员统计。
16.2.2.5 协调、指导下属单位党组织的相关管理工作,对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提出建议意见。
16.2.2.6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起草、宣传教育、督查工作。负责受理党员、干部的有关申诉,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接待、受理相关的来信来访。
16.2.3 承办党委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党委印章的保管、使用;做好党的会议的准备、会务、记录及党委文件的起草、收发工作。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转的工作。
16.2.4 负责离休干部管理工作和老干部党支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