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与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12月24日

1  目的

识别、获取、沟通、更新适用于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以确保公司各项活动遵守并符合这些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工艺、活动、产品、储存、运输及服务等所涉及的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3  术语

相关方:主动或被动与本公司的安全绩效有关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个人包括:员工、员工亲属、股东、顾客、周围居民等,团体包括:供方、银行、合同方/合同伙伴、比邻方、政府主管及监督执法部门等。

4  职责

4.1  公司办公室是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符合性管理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程的编制、修订和解释,负责组织公司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保管、交流和符合性评审等,并及时汇总、更新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4.2  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与本部门管理活动和业务范围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保管、交流和符合性评审、员工培训等,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汇总至公司办公室。

5  程序

5.1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范围

各部门应充分收集、获取、识别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品、服务等有关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收集的范围包括:

5.1.1  与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国家法律法规;

b)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国务院下属各部委颁布的政府规章;

c)省、市等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政府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d)国家、地方、行业强制性的安全标准,以及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标准;

e)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通知、公告等。

5.1.2  与安全相关的其他要求

a)国家签署有关安全的国际公约;

c)应该遵守的其他要求,如: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公众的承诺,行业协会的要求,与政府机构的协议,与顾客的安全协议等。

5.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及识别

5.2.1  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由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收集与其管理职能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并评估其符合性后及时报公司办公室汇总,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5.2.2  获取的途径与方式:

a)各级政府、各级行业管理机构下发,或通过报纸、互联网获取国家最新颁布或修订执行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b)向立法机构、行业协会、行业团体、中介、咨询机构、出版机构查询;

c)购买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资料,获取和摘录相关内容;

d)同相关方进行定期的沟通。

5.3  形成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5.3.2  公司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所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审核,建立适用的《公司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5.4  培训及沟通

5.4.1  各部门通过公司文件、安全例会、专业例会、专业培训、通知等形式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培训、沟通与传播。5.4.2  各部门通过安全例会、专业例会、专业培训、班组安全活动等形式负责本单位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具体条款的培训和贯彻、落实。

5.5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更新

5.5.1  办公室负责组织,由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收集与其管理职能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通过下列渠道对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及时更新,并将更新情况及时传递到办公室和其他各单位。办公室及时将更新情况进行发布。

a)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通告、通知;

b)官方网站网上查询;

c)及时收集期刊、杂志上的法律法规报道;

d)定期向提供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更新的专业机构索取最新信息。

5.5.2  各部门依据办公室更新的信息,及时更新本单位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条文清单》,并严格执行。

5.6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评审

5.6.1

每年由办公室组织年度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进行审核,对审核及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责任部门应按照《不符合改进管理制度》进行整改。

5.7  办公室负责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识别获取、评审管理工作的考核。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