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政工部安全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08日

    1、宣传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人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落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为宣传工作的重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

    2、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劳动卫生、劳保设施的完备情况。监督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和使用,广泛听取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限期整改。

    3、组织基层工会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关心员工生活,解决员工实际困难,使职工安心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4、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认真抓好员工安全思想教育,总结、宣传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5、参加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活动,发现设备隐患和职业危害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限期解决。

    6、参加员工因工伤亡等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行政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参加劳动鉴定和有争议的劳动仲裁。

    7、经常深入生产一线了解员工思想动态,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为制订安全生产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8、通过各种宣传形式,统一员工思想,促进员工思想稳定,努力形成积极向上、团结一心的局面。

    9、教育党、团员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放在生产过程中的首位,并努力学习技术业务。开展多种形式的 ,提高党、团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发挥党组织、团组织和党、团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10、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青年职工的岗位培训,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岗位技能和安全作业,竞赛活动,全面提高青年职工的思想素质、工作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