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制依据
1.1 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法令、法规和政策。
1.2国家电网公司和xx省电力公司关于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1.3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
1.4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1.5工程合同有关条款及规定。
2安全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力实现人身伤亡事故“零目标”,杜绝以下事故: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杜绝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杜绝重大垮(坍)塌事故;
杜绝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千人轻伤负伤率≤6‰;
杜绝交叉跨(穿)越停电施工引起的人身伤亡和负主要责任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
3 安全管理职责
3.1 指挥部
3.1.1 指挥部应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手册,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体监督和管理,督促监督施工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3.1.2 由指挥部、监理、施工承包商等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组成“现场安全管理委员会”,施工单位应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3.2 监理
3.2.1 履行合同委托范围的安全职责权限,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的控制和旁站监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商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及整改意见。
3.2.2 审查、核准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措施。
3.3 施工承包商
3.3.1 制定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在工程项目中实施。
3.3.2 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负责,对安全负有保证职责。
3.3.3 接受监理和指挥部的安全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