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巡视检查制度。
3.1变电所设备正常运行时,每小时巡视一次。
3.2巡视重点:
a.已存在的缺陷。
b.已处理的缺陷。
c.运行中的设备状态。
3.3巡视时不得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3.4单人巡视不得超过遮拦,若须越过遮拦时,外面必须有人监护。
3.5巡视检查时与带电设备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6千伏及以下安全距离为0.7米,10—35千伏为1米。
3.6巡视完后,应将巡视时间、地点和所发现的设备缺陷分别记入巡视检查记录薄内,并向值班长汇报和提出处理意见。
4操作制度。
4.1变配电站进行的一切操作均应依照命令执行,并按规程的规定填写操作票,经审核无误后按顺序进行签章。
4.2操作时应尽可能在负荷最小时进行,除事故和紧急情况外,禁止在负荷最大时操作。
4.3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进行倒闸操作的规定是:
a.对于操作人员一次只给一个任务(包括与改变供电接线方式有关的一系列操作)
b.操作时必须两人执行,值班长为操作监护人,值班员为操作人,监护人应监护操作人的正确性,并给操作人朗读操作内容,操作人核对编号无误后执行。
c.对监护人发布的命令有疑问时,应停止操作,经重新检查认为无误后再进行操作。
4.4刀闸不允许带负荷操作,当油开关拉开后方可拉开刀闸,送电时应先合上刀闸而后合上油开关。
4.5回路中未设置油开关时,可用刀闸进行下列操作。
a.合上或拉开仪用变压器。
b.合上或拉开母线与其它设备的电容电流。
c.合上或拉开下列容量的无载电力变压器:
10千伏及以下容量,不超过370千伏安
22千伏及以下容量,不超过560千伏安
35千伏及以下容量,不超过1000千伏安
若须合上或拉开22千伏及35千伏的无载变压器应用三相刀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