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商务部安全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13日

   1、对公司物资供给工作范围内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负有组织与治理责任。

    2、在物资采购、运输、供给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和确保运输工作的安全。

    3、会同生产部门编制企业事故备品计划,并做好储备。

    4、严格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的保管和储运。设备、材料做到正确存放,防止腐蚀、变质。

    5、组织非凡、重要备品的验收、鉴定和定期检查与试验工作。

    6、物资采购、产品加工的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并有安全、质量方面的合格认证,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事故者,应负有责任。

    7、负责与保险公司对设备损坏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索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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