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守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10日

  1.严禁湿手接触开关、电器设备;

  2.严禁无证维修电气;

  3.严禁操作挂有警示牌的电气开关;

  4.发现电线电缆发热,应及时通知工程部;

  5.未经授权,不得操作配电开关;

  6.工作场所内不得私自接拉电源;

  7.在切断电源进行维修时,应在开关处悬挂警示牌,必要时须挂保险锁;

  8.电气维修完毕后,只能拆除自己设置的警示牌和保险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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