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19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控制我局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施工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利用安全技术措施创造或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结合我局施工生产的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应在施工过程危险源辨识、评价的基础上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原则,注重措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范围包括:

  1、改善施工环境和生产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或财产损失的措施。

  2、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发生的措施。

  3、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而抵御自然破坏能力的措施。

  第四条 安全技术交底应分部、分项、分专业工种进行。

  第二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第五条 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部门为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主责部门,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相关的其它部门为参与措施会签部门。

  第六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应根据防范事故类别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经过会签、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应由编制措施人员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完成并签证。安全技术措施的批准由本单位技术总负责人完成并签证。

  第八条 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及时报送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并签证。

  第九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应同施工技术措施同时进行、同步实施。对安全有重大影响作业应单独制订专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凡涉及的重要结构、施工设施应进行安全技术设计,以保证其强度、刚度和安全系数。

  第十条 下列单项工程施工(作业)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大型物体起重吊装、以及爆破、水下、拆除工程等,以及

  1、土石方开挖工程爆破施工;

  2、斜、竖井工程施工;

  3、高排架和高栈桥施工;

  4、大型金属结构、机电设备运输、拆装施工;

  5、高处临空、高处临水和高边坡施工;

  6、双层以上交叉和系统性电气作业;

  7、水上、水下工程施工;

  8、其它对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程施工。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