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维护本工厂各生产部门设备安全生产运行和电气安全。
2. 适用范围
分布在工厂各个楼层与车间的配电装置和设备。
3. 职责
维修部负责对各个车间、各个部门送电、配电和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保养、试验、管理。
4. 内容
5.1 资格证和复审要求:
电工需持有国家认可的属于操作者本人的电工证方可上岗,并按国家要求进行2年一次复审,未能通过者不能继续上岗工作。
5.2 制定规章制度:
5.2.1电工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电气生产设备。
5.2.2各个部门主管指定各楼层配电箱开关操作人员,配电箱开关通断流程为:总闸---分闸---手动开关---电器开关,断电则相反。
5.2.3 要求每位员工上岗先检查,后通电;先断电,后离岗。
5.2.4 正确操作,严禁线路私拉乱接,破坏绝缘。
5.2.5 发现不良现象,及时向维修部申请报告,维修部接到申请时尽快做出措施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