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县水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9月19日

        18.5加强对继电保护、仪表的技术监督和定期检查试验,对于技术管理不善,发生的设备事故负责。
        18.6协助进行事故处理,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或审查防范事故的对策,并组织安排实施,对本专业的设备运行情况及缺陷做到心中有数。
        18.7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事故应负有技术责任:
        18.7.1贯彻上级和本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和反事故措施不力。
        18.7.2本专业的职工生产技术培训不到位。
        18.7.3生产技术管理混乱、规程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规程与现场实际不符。
        18.7.4重大设备缺陷不能及时消除或没采取有效措施。
        18.7.5对本专业的职工习惯性违章,未能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19.电气一次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19.1对本专业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及时解决分场提出的关于安全生产上的专业问题。
        19.2根据生产实际,审查或编制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修订规程制度、设备标志和图纸,制定合理的保证安全的运行方式,并提出保证安全的试验方案及临时性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19.3积极采纳、处理职工提出的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建议。
        19.4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大检查活动,负责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
        19.5加强对本分场一次设备的技术监督和定期检查试验,对于技术管理不善,发生的设备事故负责。
        19.6协助进行事故处理,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或审查防范事故的对策,并组织安排实施,对本专业的设备运行情况及缺陷做到心中有数。
        19.7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事故应负有技术责任。
        19.7.1 贯彻上级和本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和反事故措施不力。
        19.7.2 本专业的职工生产技术培训不到位。
        19.7.3 生产技术管理混乱、规程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规程与现场实际不符。
        19.7.4 重大设备缺陷不能及时消除或没采取有效措施。
        19.7.5 对本专业的职工习惯性违章,未能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20.机械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20.1对本专业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及时解决分场提出的关于安全生产上的专业问题。
        20.2根据生产实际,审查或编制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修订规程制度、设备标志和图纸,制定合理的保证安全的运行方式,并提出保证安全的试验方案及临时性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20.3积极采纳、处理职工提出的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建议。
        20.4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大检查活动,负责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
        20.5加强对本分场的技术监督和定期检查试验,对于技术管理不善,发生的设备事故负责。
        20.6协助进行事故处理,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或审查防范事故的对策,并组织安排实施,对本专业的设备运行情况及缺陷做到心中有数。
        20.7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事故应负有技术责任:
        20.7.1 贯彻上级和本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和反事故措施不力。
        20.7.2 本专业的职工生产技术培训不到位。
        20.7.3 生产技术管理混乱、规程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规程与现场实际不符。
        20.7.4 重大设备缺陷不能及时消除或没采取有效措施。
        20.7.5 对本专业的职工习惯性违章,未能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21.运行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21.1对本专业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及时解决运行分场提出的关于安全生产上的专业问题。
        21.2根据生产实际,审查或编制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修订规程、制度,制定合理的保证安全的运行方式,并提出保证安全的试验方案及临时性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21.3积极采纳、处理职工提出的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建议,监督指导运行做好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
        21.4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大检查活动,负责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与本专业有关的威胁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
        21.5加强电压技术监督的管理,检查设备定期轮换和试验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由于技术管理不善,发生的设备事故负责。
        21.6协助运行进行事故处理,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或审查防范事故的措施,并组织安排实施,对本专业的设备运行情况及缺陷做到心中有数。
        21.7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事故应负有的技术责任:
        21.7.1 贯彻上级和本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和反事故措施不力。
        21.7.2 本专业的职工生产技术培训不到位。
        21.7.3 生产技术管理混乱、规程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规程与现场实际不符。
        21.7.4 重大设备缺陷不能及时消除或没采取有效措施。
        21.7.5 对本专业的职工习惯性违章,未能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22.各级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22.1分场、值、班安全员是分场、值、班的安全监察管理员,是分场主任、班长(值长)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协助分场主任、班长(值长)做好本单位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和所管辖设备的安全工作和安全运行工作。
        22.2协助本单位领导制订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按设备系统(施工顺序)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做好管理或处理。
        22.3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规程制度,制止违章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2.4协助班长开好班前、班后会,组织好每周一次或每个轮值的本单位的安全日活动,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22.5协助本单位领导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入厂工人的第三级 和全班人员(包括临时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急救培训,达到人人能实际操作的程度。
        22.6协助本单位领导开展好本单位的安全检查活动。认真进行“两票”、“三制”的检查。落实各级下达的反事故措施。
        22.7经常检查本单位工作场所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所发现的异常或隐患要及时登记和上报,本单位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
        22.8监督和检查本单位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
        协助本单位领导建立安全管理台帐,保管好安全有关资料;发生事故应及时登记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
        23.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3.1全体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上级颁发的各种安全工作条例和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3.2积极参加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班组安全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生产思想素质和技术素质。
        23.3工作之前要穿戴好防护用品,带好安全用具,并做好适应的安全措施。
        23.4有权拒绝接受和执行有明显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重大损坏的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
        23.5工作中发现危急征兆,应主动采取措施,尽力避免灾害事故的发生,要及时反映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情况。
        23.6对上级领导的决定和命令有异议时,有权提出意见,但上级领导坚持时应执行,在执行后可越级反映。
        23.7对本岗位所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一切事故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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