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充电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0月27日

  1.工作前,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充电机、电门开关,插销是否完好。
  2.检查电瓶有无漏水、裂纹等损坏现象,发现后应立即更换。
  3.充电前应补充足够电解液后,再进行充电。
  4.开闭电源开关时,要戴胶皮手套,以防触电或发生灼伤事故,联接正负线时,正负线不要接错,两线不准碰在一起。确认接线无错误时才可送电。
  5.在充电中,每隔半小时检查一次,按需要进行调整,经常检查电门开关与充电机,温度不得超过45℃。
  6.搬运电瓶时,要平稳缓慢,轻拿轻放,防止碰坏电瓶和伤人。
  7.凡配电间、充电间及材料储存室和其它有关地方严禁一切烟火,照明灯具应使用12——36伏的安全行灯。
  8.在直流电源设备工作时,应注意避免造成短路,防止触电。
  9.工作中绝对禁止将水倒入浓硫酸中,以免发生爆炸。
  10.室内外应挂有“严禁烟火”字样,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11.蓄电池室不得存放硫酸,备用硫酸应放在其它专用的房间内,搬运硫酸时,容器要密闭,不得溅出。
  12.不能用手直接接触氧化铝,工作完毕,及时清理现场。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