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施工八条禁令、十项风险、五项误操作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0月27日

第一条 严禁违反规定无票进行电气操作或工作。
第二条 严禁违反规定无监护进行电气操作或工作。
第三条 严禁不按规定进行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即进行工作。
第四条 严禁不按规定进行安全交底即进行工作。
第五条 严禁违反规定跳项执行操作票所列项目。
第六条 严禁违反规定进行防误闭锁装置的解锁操作。
第七条 严禁违反规定不履行工作终结手续。
第八条 严禁约时停、送电。
电力生产工作中,违反上述禁令之一,构成违章行为,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电网安全、设备安全、无论有无后果,一经查实,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警告至开除处分,并处相应经济处罚;现场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禁令,对所有单位领导和管理人给予相应处罚。
十项人身风险
1、 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
2、 农电系统人身安全管理薄弱(给施工带来的风险)
3、 “两票”执行不严
4、 工作准备不充分
5、 基本安全技术措施未严格执行
6、 人身高空坠落风险仍然存在
7、 感应电触电风险仍然存在
8、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配置和强制
9、 生产业务外包工程管理不善
10、 交通安全风险
五项恶性误操作风险
1、 调度运行管理不规范,交接班和操作随意
2、 运行操作管理不规范,下令和操作随意
3、 “两票三制”管理有效性不足
4、 接地线(个人保护线)管理不严
5、 地调、县调、集控(变电站)中存在图实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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