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之工作许可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1月11日

  一、总则

  工作许可人(值班人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1.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2.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3. 与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字。

  二、要求

  1. 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人员才可开始工作。

  2.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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