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农电工作行政副职的安全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5月14日

       1、组织制定农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制定农网各项技术规定和制度,并检查落实;督促加强农网供用电安全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标准化作业,对农网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组织制订并实施农网重大人员伤亡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5、主持或参加农电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农网事故,应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6、参加安全分析会、安全检查等重要活动;组织开展农电系统安全管理经验交流,评比表彰活动;加强农电系统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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