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室)专工(专业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7月05日

1、按本部门安全职责的规定,切实搞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或经营的组织与管理,并负有直接责任。
    2、根据本专业生产、施工的需要,及时编制或修订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和措施,保证各项生产、施工有章可循,建立良好的生产、施工秩序。
    3、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规程和制度的执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指导安全技术管理,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
    4、对异常障碍,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发生事故应先口头汇报,然后及时调查分析、制定对策,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司提出书面汇报。
    5、遇有重大操作、检修等,应按到岗到位标准进行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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