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在变电站的直流屏、所用电屏等布线密集的屏上工作时,不采用防止短路、接地、触电措施。
10、攀登脆弱、干枯的树枝砍伐树木。
11、杆上作业人员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内角紧线。
12、使用人字梯时,梯子不装保护绳。
13、在油开关、变压器本体上工作时穿塑料平底鞋。
14、戴手套在钻床上工作;用砂轮机的侧面打磨物件;使用无防护罩的砂轮机。
15、工作隔日间断,工作票不返回工作许可人,次日不办理许可手续。
16、不进行交接班手续和设备巡视。
17、作业现场在注油设备周围流动吸烟。
18、电焊机无护罩,接地线、焊线不符合要求及作业中不戴护目眼镜。
19、在未装漏电保护器的检修电源回路中,未加装携带式漏电保护箱。
20、调度员向无权接受调度命令的人员下达调度命令。
21、用缠绕的方法接地或短路。
22、所用熔丝不配套或用铝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23、投、退保护压板不进行检查。
24、不认真执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制度。
25、不按规定存放有剩余压力的气瓶。
26、耐压试验时被试设备的耐压时间不用钟表计时,仅凭感觉估计。
27、工作班成员不认真听取工作负责人的现场交待,在工作范围不清楚的情况下工作。
28、工作票次日开工,值班员未重新交待现场安全措施。
29、不按规定填写或使用“两票”。
30、巡视检查不认真,明显严重的缺陷未发现。
31、工作中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32、外单位人员进站或在运行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失去监护者(负责人)。
33、工作中擅解五防装置。
34、工作现场随意跨越围栏、围网和绳。
35、不按规定使用工器具、安全工器具、劳保用品者。
36、按规定不应单人操作而单人操作的或一人单独进行工作的。
37、双回路杆塔或同杆架设施工不佩戴标志或无可靠的安全措施。
38、避雷器未按期安装投运。
39、变电站、调度、供电所等单位电话30分钟不通未及时处理,5分钟无人接听的。
40、工作失误造成CT开路,PT短路未造成事故的。
41、管辖范围内用户私接双电源或自备电源。
42、擅自向有严重缺陷的设备送电或同意无合格电工的用户供电的。
43、擅自进入工作场地。
44、开关检修不采取防误动自保和互保措施的。
45、无监护人单人打开带电遮栏门的。
46、私自驾驶。
47、私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48、车辆附件被盗、被换或油料外流。
49、驾驶故障车辆行驶的。
50、未经领导批准公车私用。
四、有下列违章表现(三类违章)之一者,每次扣2分:
1、值班人员对工作班使用的工作电源私拉乱接不制止(双方违章)。
2、拉、合通讯接地刀闸,不使用绝缘工具。
3、使用无绝缘罩的低压刀闸、拉线开关。
4、低压线路私拉乱接;使用绝缘破损漏电的电线。
5、短接电流端子不用短路片(线)。
6、立杆时,非指定于杆下作业的人员在离杆高1.2倍的距离内走动或逗留。
7、高空作业转位时,失去安全带保护。
8、工作中使用单面梯子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不合适(正常应为60度左右)并不派人扶持或工作人员在上面移动梯子。
9、用抛掷的方式传递工具或其他设备配件。
10、10KV及以上少油开关检修、试验中,在进行开关分合闸操作时,仍有人在三角箱部位以上工作。
11、过载使用起重设备。
12、使用无防护罩、无过压保护装置、无压力监视的空压机。
13、在起重工作中物件未绑牢,挂钩未挂在物件的重心上起吊或在超重、超速、超俯(仰)角的情况下强行起吊。
14、起吊重物时在起吊物下逗留、行走或从事其他工作。
15、进行石坑打眼时,打锤人不带手套,扶钎人不戴安全帽。
16、专职监护人兼任其他工作。
17、操作中途换人操作。
18、调度员下达命令不互通姓名,值班员不复诵命令内容(双方违章)。
19、不按操作票顺序跳项操作或每操作完一项不打“√”。
20、继电保护工作现场不带上次检修试验记录,凭经验和设想去摸索。
21、在运行盘上进行有振动的工作,不采取防震措施。
22、夜间作业无照明或照明满足不了工作需要而进行工作。
23、全部工作结束,工作班不清理工作现场。
24、计划检修延期,不按规定办理手续。
25、工作票有效期已过,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工作终结或延期手续。
26、不按规定时间抄表、检查设备或作假数据。
27、在工作中改变二次回路接线后,不及时在图纸上进行修改并签名。
28、在运行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接临时负载时,没有通过带熔断器的刀闸控制。
29、在保护接地线接触不良的情况下试验设备。
30、试验人员在油开关机构箱直接用手顶开关合闸接触器的方法进行开关的合闸操作
31、设计与现场实际地理严重不符。
32、设计中交叉跨越及共杆线路等不符安全距离。
33、电器工具、设备应接地而未接地或接地不合格。
34、现场使用的电源刀闸损坏、缺件、无保险丝、引接不合格。
35、使用不合格的电源线或拧结包扎不合格。
36、拆、接低压电源无人监护。
37、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佩戴不标准、佩戴不合格的安全帽和应佩戴袖章、标志而未佩戴。
38、 检修、试验无故漏修漏试。
39、小组工作完成后,不及时向工作负责人汇报即离开现场。
40、在梯子上两人工作或一人工作无人扶梯监护。
41、起吊物件时站在被吊物件上或下、以及吊臂下。
42、乘车人员坐在汽车马槽上。
43、设备维护、检修、试验后没有将其恢复到原来状态。
44、设备拆头或室外电缆头拆引未做记录。
45、在带电的CT二次回路上工作采用导线缠绕方法封头。
46、擅自停投操作保险或合闸压板。
47、因本人不慎,工作中造成交直流电源短路或中断。
48、不按规定巡视设备、抄表。
49、工作完毕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清理现场或未作好记录就将工作票办理终结。
50、变电站大门及各种室、箱、门应关闭而不关闭。
51、应进行模拟演习而未进行的。
52、上杆前不检查、登高板、脚扣、安全带以及其他应检查的项目而未检查的。
53、在人口稠密地区和道路旁施工不设可靠的安全网等。
54、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55、不按规定停放车辆。
56、司机停车未锁车门、未取下钥匙。
57、不执行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发现隐患不及时消除。
58、不按规定超、会、让车。
59、司机穿拖鞋驾驶车辆。
60、其他应采取措施而未采取,应检查而未检查,应使用而未使用或使用不合格的等等其后果不太严重的,且未造成事故后果者。
61、车辆制动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等重要安全部件存在缺陷。
62、车辆未携带灭火器或灭火器过期。
63、司机用直流供油法行车。
五、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职工参照执行。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监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