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用电处罚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8月26日

 ①在建工程与临近线路安全操作距离小于规定要求又无防护措施给予100元处罚。

  ②支线架设应沿墙或电杆空敷设,不得随地拖拉,电线破皮漏电或接头包扎不符合规定,电线绑扎严禁用金属裸线,过道电线应采用硬质护套管理保护,不符合要求,发现一处罚款5元。

  ③电线不设在箱体底面,每发现一处罚款3元。

  ④导线随地拖拉或绑在机具、树上每发现一处罚款2元。

  ⑤施工机具未设电箱,或电箱无采用铁壳,电箱内无设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每处罚款5元。

  ⑥电箱内电器未标明用途、分路标志,电器操作违反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电箱无门无锁,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⑦熔丝与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不相匹配,用金属代替熔丝,用多股小号熔丝代替大号熔丝,每发现一次罚款3元。

  ⑧电器或设备金属外壳未做接地(零)保护,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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