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思茅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施防火管理的组织机构、主要职责及防火措施。
本办法适用于思茅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施防火管理的工作。
2 总则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公安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
2.1 本办法旨在加强公司的电力设施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公司电力设施通信设备,公司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1 公司的电力设施防火管理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各级消防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3 电力设施防火组织机构
3.1 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职责,设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领导;各部门消防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管理辖区电力设施防火安全;各生产班组设置了专兼消防安全员负责本班组要害工作部位的电力设施防火工作。
4 防火安全职责
4.1 公司全体员工应增强电力设施防火意识及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4.2 公司电力设施防火责任人和部门第一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4.3 严格执行电力设施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4 各级电力设施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为:
4.4.1 贯彻上级的电力设施防火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4.4.2 将消防电力设施防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五同时”;(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
4.4.3 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指出处理意见。
4.5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
4.5.1 处理本公司电力设施防火安全工作;
4.5.2 制定本公司电力设施防火制度;
4.5.3 组织电力设施防火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5.4 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4.6 公司各部门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电力设施防火安全员,在防火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部门的电力设施防火措施。
4.7公司所有员工都是公司的义务消防员一旦发生火灾,必须接受各级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动。认真履行电力设施消防职责。
5 电力设施防火措施
5.1 公司的电力设施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5.2 各部门在生产工作中,均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的防火规定,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5.3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及各部门防火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员工进行电力设施防火 ,并组织义务消防员工进行消防训练。
5.4 公司所属各部门对负责的重要电力设施,生产班组要严格执行在每天交接班前进行一次电力设施防火安全检查,其他部门每周做一次检查,部门第一责任人应每月对辖区电力设施防火工作做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电力设施火险隐患。
5.5 公司按照消防管理要求,对重要电力设施场所配足消防器材。对已配置在各生产部门的消防器材,必须定置存放,不得借故移作它用,并作为交接班和巡视检查的项目,保证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
5.6 由于设计、安装使用及管理不善造成的电力设施火灾所带来的损失,严重的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从源头上进行防治,保持工作和公司财产损失:
5.6.1 线路火灾是线路短路、过负荷、接触不良引发的,必须对新安装投运前的线路进行认真的验收,安装是否符合电气装置规程的要求;如:线间距、前后支持物间距离,防止绝缘损伤,保护措施等。
5.6.2 定期检查检测线路的绝缘情况,如检测线路相间和导线对地绝缘电阻,对绝缘损坏地方进行修补,对破坏严重的导线进行更换;
5.6.3 正确的选用与导线截面(相配合的熔断器、严禁使用金属导线代替熔断器);
5.6.4 根据用电负荷的大小,选择导线,在原有的线路上,不能擅自增加用电设备、线路和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电气装置规程要求安装,不准随便乱用;
5.6.5 对导线的联接,必须将线芯擦干净,并按规范绞合,对重要设备线路联接点,必须焊接、裸露部分用绝缘胶布,交层包扎。经常对运行中的线路和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5.7 对在重要电力设施场所进行的电工、烧焊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作业。
5.8 施工作业需要动用明火,事前由动火部门填写临时动火工作票申请,按不同的级别进行审批,对重要电力设施的动火作业报公司总工室、安监部审批后,方能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要做到“八不”动,动火中做到“四严”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