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设备巡检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16日

1.  目的
    加强和规范配电房设备的巡检,保证供电安全。
    2.  适用范围
    南昌安昱达钢品制造有限公司厂区
    3.  内容
    3.1 巡视检查的基本要求:
    3.1.1 按规定检查的时间和项目对设备进行巡视,巡视时集中注意力,不得进行其它工作和闲谈,防止漏检;
    3.1.2 发现设备缺陷及异常现象时,应做好记录,认真分析,正确判断,及时报告,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3.1.3 除交班时巡视外,应每隔两小时巡视、按规定记录,对运行中的变压器每月底必须进行一次灭灯检查;
    3.1.4 若遇电压波动大、有接地信号、设备过负荷、设备带“病”运行、新设备投入运行、恶劣天气、法定节假日、有重大供电任务等情况时,应增加巡视频次。
    3.2 巡视检查项目:
    3.2.1 变压器有无异响,温度指示是否超出规定,分接头接触局部有无异常,绝缘材料有无老化,风机及风机控制系统是否正常;
    3.2.2 电器接头(如开关,刀闸,陶瓷压紧螺丝,母线接地)是否发热,变色;导线有无松动,断股现象;
    3.2.3 各种转动机构(电动机、风机等装置)的运转是否正常;
    3.2.4 瓷绝缘(瓷瓶、套管)是否脏污,破损, 有无放电异常;
    3.2.5 设备金属支架,瓷瓶挂环,接地装置(包括接地引导下线、接地螺丝)避雷针是否锈蚀损坏;各类标志是否完好,明显;
    3.2.6 各仪表、显示屏装置及自动记录、记数装置等是否完好;指示灯及仪器是否正确,有无异常变化;
    3.2.7 电容器无变形,通风装置、放电设备是否完好,三相电压、电流是否平衡;
    3.2.8 变压器、开关基础是否有下沉变形现象,门窗和室外端子箱,机构箱是否关严,该上锁的是否锁好,防误锁是否完好,防止小动物进入的设施有无损坏;
    3.2.9 通讯设备是否畅通;
    3.2.10 消防用具,安全用具、接地线,工具,标示牌,备器备件是否齐全,放置是否妥当。
    3.2.11 其他门窗、墙面消防设施等是否完好。
    3.3.1 巡检后及时填写相关巡检表,交接班时按时填写交接班手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责任人或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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