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有危及设备、人身安全的电气设备在停电维护、清扫前应做好临时接地线。先接地端后接设备端,拆除时反之。
3.不准在运行的机电设备中进行维护清扫及隔机传递工具物品。必要时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4.维护、清扫电器械设备,不准用水冲洗电气装置。
5.维护、清扫完毕。应拆除临时安全措施,经检查确认后可联系送电。
七、电气设备检修确认制:
1.电气设备检修工作必须在停电后进行,对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关键检修项目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经主管科室审定、批准后方可开工。
2.对局部停电检修项目,除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外,检修人与带电体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有人监护的条件下方可进行检修。
3.检修完毕后严格清理施工现场,检查确认设备符合送电条件后方可联系送电。
4.经检修后的设备,应先进行试车验收。确认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八、电工高空作业确认制:
1.电工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佩挂安全带。安全带要按期进行检定。确认不合格的安全带不准使用。
2.挂安全带时应挂紧挂牢。
3.使用梯子、临时支架应取材可靠,支撑牢靠,脚手架无松动。电工攀登行走时要小心,防止伤害。
4.不准从高处向下抛、丢物品和工具,必要时应采取措施。
5.在交叉作业施工现场,应指派专人指挥和监护。严禁在现场嬉笑、打闹。
6.冬天进行高处作业应采取得力防寒、防冻、防滑措施。
九、防火防爆区维护检修确认制:
在防火、防爆区域内从事电气设备维护,检修或安装电气
设备。除遵守上述各项确认制外。还应遵守《焦化厂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则》并确认以下几点:
1、电气设备维护、检修、安装时应符合该区域防火防爆等级要求。
2、不准私自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并严禁在该区内抽烟。
3、因工作需要动火。除做好必要的防火措施(派专人看火,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等)外。还要经车间安全防火负责人认可后由车间安全员办理动火证,经厂安全科批准后才能动火。
4、在粗苯库区和回收鼓风工段维护、检修时,不准拉临时电源线,不准接临时灯,必须使用手提灯。其工作电压限制在12V以内,报厂安全科批准后方可使用。凡在禁火区接临时电线必须事先经厂安全科批准。
十、值班电工安全确认制
1、值班电工每班必须有两名并互为联保,夜间一人工作、另一人负责监护。
2、对生产现场危急人身、设备安全的事故与隐患,一经发现确认后,报告厂调度,进行处理直至消除。
3、值班电工夜间巡检电气设备。应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4、处理电气事故时严格按照上述各项确认制的规定执行。
5、值班电工交接班时,应交接安全用具。核对电气仪表、安全标示牌和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安 全 科
200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