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防火、防爆
2.2.1试运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全体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
2.2.2试运中执行一、二级动火工作票时,工作票中的保卫部门负责人、安监部门负责人和厂(局)负责人由生产单位人员担任,消防监护人由施工和生产单位分别出一名人员担任。
2.2.3对滴落在地坪、设备和电缆上的油渍及其周围的易燃物必须清理干净;严禁在有油、氢等易燃易爆介质管道和设备上动用电火焊和用铁器敲打。
2.2.4 公安消防、安监人员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违章吸烟者、未经许可动火者以及其它不遵守消防规定的行为。
2.3 防止人身触电和设备、系统误停送电
2.3.1电气操作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有关规定执行。
2.3.2在高压带电区域工作和对带电设备消缺时必须到生产单位办理电气工作票,工作区域与运行区域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安排专人监护,谨防走错间隔,使用绝缘合格的工器具,电动工器具必须经漏电保护器。
2.3.3严禁随意进入电气设备安全警戒线内或试验区域内。严禁乱动配电柜、控制屏上的开关、按钮和停送电标示牌,不得用湿布擦拭已带电的盘柜、设备。操作电气开关和用测电笔验电时,操作者应站在带电体的侧面,防止电弧伤害。
2.3.4设备移交代管前或整套启动试运前,设备试转必须填写送、停电单,送、停电时间要填写准确,施工单位电气、热工人员接到设备送、停电单后,认真检查核实设备盘号、名称、开关位置,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送、停电时连络信号明确。设备移交代管后或整套启动试运期间,设备试运转必须到生产单位办理工作票,并按工作票要求执行。
2.3.5在行车滑线上方工作必须办理滑线停电单,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2.3.6 设备运行状态中原则上不得进行相关系统的DCS程序下载。如有程序下载时,必须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做好安全措施,保证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转。
2.3.7厂用电消失恢复送电前,应检查停电前运行设备的开关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2.3.8进入积水的循环水、凝结水、灰浆、疏水、排污等泵坑内工作前,必须切断设备电源。
2.4 防止介质泄漏伤害
2.4.1严禁在安全阀、防爆门、看火孔及高温高压管道、容器的法兰、阀门、水位计附近停留。如因工作需要停留时,应有防止烫伤及介质泄漏伤人的措施。操作带压阀门时,站位应最大限度避开介质可能喷出伤人的方向,打开阀门时应缓慢小心。
2.4.2不得直接在有压力的管道、容器及其附件上进行消缺作业。在有压力的管道、容器及其附件上消缺前,相关系统设备应停止运行,对管道、容器进行泄压,泄压过程中应采取防止介质喷出伤人的措施;若是易燃易爆介质,还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准备好接滴装置(介质为气体除外)。确认无压力并将残存易燃易爆介质清理干净后方可开始消缺工作。
2.4.3检查或处理易发生堵塞的煤、灰、渣系统设备时,要时刻注意防止因煤、灰、渣的崩塌和喷落而造成人身伤害。在灰尘浓度较大的地方工作,应配戴防尘面具。
2.5 防止机械伤害
2.5.1对运行中的设备转动部分不得进行清扫、擦拭和润滑。擦拭设备的固定部分时,不得把棉纱、抹布缠在手上。监听设备振动和查看设备其它情况时不得触及设备的转动部分。
2.5.2严禁从转动设备上方跨越,不得倚靠或骑座转动、运行设备的防护罩、法兰、阀门和表盘。严禁站在栏杆上或栏杆外查看设备,不得从无护栏的小梁、坑洞及波纹板等危险区域通行。
2.5.3输煤设备启动前,必须检查确认工作场所已经清理完毕,所有施工人员已经离开。各种输煤设备在消缺前,必须将电源切断并挂警告牌。无论输煤皮带运行与否,一律禁止在皮带上或其它输煤设备上站立、攀爬及传递器具、材料,跨越皮带必须通行过桥。
2.6 防止设备被盗和误触、误动
2.6.1全体试运人员要爱护设备,现场值班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对随意拆除、破坏设备部件的人员要及时制止并举报。
2.6.2对在试运和施工不能完全隔离的厂房、操作室和重要设备、盘柜、阀门、事故按钮周围工作的人员,试运值班人员要加强监护,防止误触、误动事件发生。
2.7 防止设备损坏和二次污染
2.7.1强化成品保护意识。试运检查、消缺中注意保护设备、地坪、保温、油漆、墙面等,防止损坏和二次污染,严禁踩踏仪表、开关柜、阀门、保温层等易损物件。
2.7.2割除铁件或在墙(地面)上打洞时,要做好防止落物伤人、砸坏和污染设备的措施。
2.7.3在汽机房各层平台及锅炉运转层放置重物、搭设脚手架时,下方必须加垫胶皮或木板,防止损坏和污染地面。
2.7.4修补保温、油漆和墙面时,必须在下方铺设编织布,将散落物装袋及时清理。消缺需拆除保温时,必须将拆下的铁皮和保温材料放置在指定地点,不得阻塞通道、污染环境。
2.7.5用水冲洗地面时,要防止污水溅到墙面和管道上,及时清理、疏通漏水口,防止污水沿管道外壁渗流造成污染、或引发电气短路。
2.7.6现场就餐人员餐后的剩余饭菜要倒入专设的垃圾桶内,禁止乱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