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4月18日
1、适用范围: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
公安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公安部 《火灾统计管理规定》
公安部 《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暂行)》
《事故调查规程》
《发电企业基础管理标准(暂行)》
3、安全奖励:
安全奖励包括年度表彰、安全生产奖、安全包保指标完成奖、突出贡献人员奖励、安全管理创新、千次操作无差错、工作票100%合格奖励、万公里行车无事故。
3.1、年度表彰
公司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部门、班组、个人的评比和表彰活动。获得先进的部门按人均200元奖励部门、先进班组按人均200元奖励班组、先进个人奖励300元奖励员工。
3.2、安全生产长周期奖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对实现安全生产长周期进行奖励,安全生产长周期按每半年实施奖励,主要用于奖励生产一线的员工,凡发生考核事故中断安全生产长周期,安全长周期从发生事故的次日起重新计算。公司年中实现安全生产长周期按基数1000元发放,全年实现安全生产长周期按基数1600元发放。
发生以下情况不中断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生产长周期:
1)人身轻伤事故。
2)新投产发电设备和110 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一年以内发生由于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主要责任造成的事故。
3)发电设备因暴风、雷击、洪水、火灾、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超过设计标准承受能力而发生的事故。
4)不可预见或无法事先防止的外力破坏事故。
5)用户过失引起的直配线路的跳闸事故,并且发电单位没有事故责任的。
6)无法采取预防措施的户外小动物引起的事故。
7)为了抢救人员生命而紧急停止设备运行构成的事故。
8)由于电网原因造成自动装置正确动作,使机组被迫停运。
9)事先经过上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的科学技术实验项目,由于非人员过失所造成的机组停运。
3.2.1、各级人员安全生产长周期奖系数
序号
                   位
系 数
1
发电部、设备部、安生部
1.5
2
其余科室人员
1.0
3.2.2、安全生产长周期奖发放规定
安全生产长周期奖由各部门按照本规定制作奖励发放表,先送安全生产部预审,由人力资源部审查,公司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送交财务部发放。
1)发生一类障碍或人身未遂,直接责任者扣发当次安全生产长周期奖励50%,有主次责任的,按责任比例扣发当次安全生产长周期奖。
2)发生人为责任或违章造成的一类障碍或人身未遂,直接责任者扣发当次安全生产长周期奖励,直接责任者所在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专业主管、专业工程师、部门领导均扣发当次安全生产长周期奖20%/次(按次数累计,超出部分不倒扣)。
3)发生二类障碍、严重未遂、火险,直接责任者扣发当次安全生产长周期奖20%,有主次责任的,按责任比例扣发当次安全生产长周期奖。
4)发生人为责任或违章造成的二类障碍、严重未遂、火险,直接责任者扣发当次安全生产长周期奖80%,有主次责任的,按责任比例扣发当次奖。直接责任者所在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扣奖10%/次(按次数累计,超出部分不倒扣)。
5)新调进公司员工不享第一个安全生产长周期奖,年度安全奖则实际工作天计算享受。
6)新分配应届毕业生当年不享受各种安全奖,次年未转正定岗按0.5系数享受安全奖;
7)凡在安全生产长周期期间内缺勤14-40天(含14天和40天)安全奖减半发放,缺勤40天及以上全部停发,缺勤在14天内的,按实际缺勤天数扣发,抵休假、公休假不扣,其他假期均按缺勤统计。
8)长期(三个月以上)脱产学习的职工在学习期间不享受安全奖,学习结束上岗后按岗位系数及实际出勤天数享受安全奖。
9)女职工因分娩在假期内不享受安全奖,上岗后按岗位系数及实际出勤天数享受安全奖。
10)旷工一天及以上、一年内第二次发生迟到、早退、上班睡觉的不享受当个安全奖。
11)员工待岗期间,不享受安全奖。
12)违反纪律、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公司认定为不该享受安全奖者,不享受安全奖。
13)受警告及记过处分的员工1年内不享受各种安全奖,受到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员工1年半不享受各种安全奖,受到留厂查看处分的员工2年内不享受各种安全奖。
14)在安全生产长周期时间内发生岗位变化的,根据岗位变化情况,按比例计算安全奖。
3.3完成安全包保指标奖励
1)根据公司与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年初分解下达各部门安全包保指标。
2)完成安全包保指标的部门,按包保指标的全额给予以下奖励(异常除外):
一类障碍3000元/次,二类障碍1000元/次,未发生人身伤害200元.人/年(按各部门当年12月底在册人数计算,发电部、设备管理部按300元.人/年)。
3)各部门要根据公司下达的安全包保指标,结合本单位情况,将安全包保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专业、个人。
4)各部门与专业以及专业与班组签订的安全包保责任书要送交安全生产部备案。
5)安全生产实行以专业(班组)为最小单元的风险考核,年终公司根据安全包保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未完成的风险金充入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班组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只考核班组,不影响专业,按此原则类推,风险金由人资部在年初预扣600元/人)。
6)按“安全生产,从头抓起”的精神,对各级安全生产重要领导加大风险考核力度,年初预扣的风险金数加大。年终根据安全包保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于未完成年度安全目标的单位领导,除没收风险保证金外,另给予处罚;对于完成年度安全目标的单位领导,除返还风险保证金外,另给予嘉奖,奖罚金额为风险金数。
领导风险金加大数额:发电部、设备管理部、安全生产部主任2000元;发电部、设备管理部副主任,安全生产部主任助理1500元,其他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发电部、设备管理部主任助理、安全生产部主要专工、安监员1000元。
3.4、突出贡献人员奖励
指公司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重大隐患、挽救、防止事故扩大、检举企业隐瞒事故行为进行奖励。突出贡献奖一般每月3号由部门上报,安全生产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发放,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时可随时申报审批,及时嘉奖。
序号
              目
   励
1
员工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挽救特、重大人身或重大设备事故者
800-2000元
2
员工在工作中认真巡视,及时发现重大设备缺陷,被确认为防止考核事故的发生或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避免了事故扩大的
200-1000元。
3
员工在工作中,认真巡视,及时发现较大设备缺陷,被确认为防止考核事故的发生或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避免了事故扩大的
100-800元。
4
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安全措施有重大错漏或无票工作(安规规定除外),及时制止,被确认为直接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者
100—500元
5
凡是在事故处理中或事故抢修中,做到迅速、果断、正确、或工作认真,发现较大设备缺陷及时汇报或组织处理,被确认为避免事故扩大或事故性质降级
100—300元
6
凡是发现他人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及时劝阻制止,被确认为避免可能发生人身事故者
100-200元
7
凡是工作认真,发现较大或隐蔽缺陷,被确认为避免故障扩大;凡是发现“两票”中较大差错或纠正违规违纪,被确认为可以避免设备或人身伤害者
100-200元
3.5、安全管理创新奖励
对在安全管理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的部门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
3.6、千次操作无差错奖
3.6.1建立操作记录本,如实填写;每月由部门专业填报达千次操作无差错人员的次数和名单,部门安全员和部门领导审核,报公司安监核定,公司领导批准后发给千次操作无差错奖。
3.6.2统计个人操作无差错次数,每达一千次奖励100元,每达一万次奖励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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