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配电间安全生产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12日

        3、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监护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和正确操作的主要措施之一。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为确保安全,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操作。对叫复杂的工作,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职监护人(不得兼作其他工作);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工作间断时工作人员应撤离现场,但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保存。间断后续工作,无须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取得值班员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然后方可工作。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不许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重新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及有关注意事项。全部工作完毕后,应清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做周密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后,再向值班人员讲清所修复项目、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无问题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止时间,双方签字后,工作票方可终结。然后有值班运行人员拆除所有的接地线、临时遮拦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在取得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运行。工作票格式见附件:
        (五)运行管理
        1、监控、记录
        在日常生产运行工作中,监控工作占有很重要的位置。监控运行状态的必要性在于从显示、表计本身可以反映出设备的运行是否正常,可以收集处理事故以及不正常运行时所必须的信息,一旦发生故障就可以迅速采取准确的措施,果断的进行处理。
        (1)、要熟悉掌握厂内运行的电气设备、自控及仪表的联网关系;
        (2)、对出现事故或紧急状态时的处理方法,事先应认真研究,做到心中有数;
        (3)、要准确掌握中控室、配电室、就地设备、线路和仪表的维修情况。
        2、巡视
        巡视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确认运行中的设备有无突发性的绝缘劣化和设备不正常运行现象,以及有无盗窃、火灾、人为破坏现象和影响周围环境的因素,同时还要从事记录、检测等维护管理工作。
        3、检查
        检查工作在维护管理中占的比重最大。为了使电气设备的监控、检测和运转设备桅顶地运行,需要进行各种等级的检查。其中最简单可行的就是可以在设备运行时进行的巡视检查。但设备要长期运行下去,仅靠这种检查方式是不完善的,在经过一定的运行期间以后,必须进一步进行更为详细的检查,即定期检查。
        4、运行分析
        日常的运行分析主要是对所有运行、监控和检测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分析,摸索规律,检查薄弱环节,从而找出问题发生的各种因素,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隐患或薄弱环节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是提高设备运行管理水平的良好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1)、设备方面:设备检修、维护、测试的各种参数分析,设备使用情况的分析,缺陷分析及自控仪表运行分析;
        (2)运行分析主要有两种:综合分析;专题分析;
        (3)、通过两项得出具体结论性的意见。
        5、岗位安全职责
        为确保厂内设备的正常运行,为保证电工作业的安全,尤其是人身安全,所有在岗电工应做到以下几点:
        (1)、电气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3)、努力学习电气专业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能力;
        (4):正确使用及保管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5)、善于采纳有利于安全作业的意见,对违章作业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对违章指挥作业的,及时予以指出,并有权拒绝执行,必要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
        (6)、遵守厂区的值班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安全运行;
        (7)、熟悉厂内的动力、照明、自控和仪表系统的接线原理,掌握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触电急救措施,了解生产运行方式、检测数据等情况;
        (8)、监视各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巡视检查,按照规定抄报各种运行数据报表,记录运行日志,发现设备缺陷和运行不正常时,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以备查考;
        (9)、按运行值班负责人的命令,进行停、送电操作,发生事故时进行紧急处理,并做好记录,以备查考;
        (10)、保管厂内电气专业的各种资料、工具仪器、维修材料和消防器材等,并做好和保持配电室及值班室内设备和环境的清洁卫生;
        (11)、按规定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员未办完交接手续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在处理事故时,一般不得交接班,接班的值班员可在当班的值班员要求和主持下,协助处理事故,如事故一时难于处理完毕,在征得接班的值班员同意或上级同意后,可进行交接班;
        (12)、配合本厂负责人进行用、供电管理工作;
        (13)、配合地方供电部门做好年度供配电“双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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