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安全例行工作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25日

        4.3.3发生安全事件后应根据事故调查规程、上级与公司相关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组织召开安全事件分析会,从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设备缺陷、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等方面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细致的分析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预控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杜绝类似安全事件的再度发生。正常情况下的安全生产分析会(如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以及上级下达的工作安排等情况),应按照相关规定、上级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工作安排,检查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督促落实情况。
        4.4安全生产例行检查
        4.4.1安全生产例行检查作为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必须予以高度的重视。检查的内容要具有针对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防止重特大事故、人身伤害事故、误操作事故和交通事故为重点,结合季节、气候特点和生产现场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组织做好迎峰度夏、防汛抗震、防寒防冻、防火防盗和节假日安全检查。做到各类专业检查与其它日常性安全检查相结合,提高安全检查的实效性。
        4.4.1.1春、秋(冬)季安全检查。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春、秋(冬)季安全检查规定以及关于开展春、秋(冬)季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与安排进行,认真编制检查提纲,并重点检查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设备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4.4.1.2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如安全隐患排查、防汛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交通安全检查、继电保护装置专项检查等)。结合季节与工作特点、设备运行状态、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4.4.1.3节假日与重大活动前的安全生产检查。按照上级通知要求与工作安排,结合生产现场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电网和电站的安全、稳定、可靠与经济运行;
        4.4.1.4其它日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各部门、值(班、组)应按照上级与公司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日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进行落实整改。
        4.4.2公司组织进行的安全生产例行检查情况及时在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和安全生产分析会上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认真监督落实整改,并将有关信息刊登在由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编写的《会议纪要》或《安全生产技术简报》上。
        4.5安全监督与安全网例会
        4.5.1公司定期召开安全监督与安全网例会(可与年中、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一并组织进行),会议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主持召开。公司领导、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人及安全监督专责、各部门负责人、值长与安全员、分工会主席以及有关人员参加,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编写会议纪要。
        4.5.2安全监督与安全网例会会议内容
        4.5.2.1研究制定安全监督与安全网工作计划,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制定开展反违章活动工作计划与安排;
        4.5.2.2总结、交流安全监督与安全网工作经验,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经验;
        4.5.2.3分析执行标准、规程、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等。
        4.6年度(中)安全生产工作会
        4.6.1每年年初、年中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主持召开年度(年中)安全生产工作会,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值长和安全员、分工会主席及有关参加。安全监督与生产部负责编写会议纪要。
        4.6.2年度(中)安全生产工作会的主要内容
        4.6.2.1总结公司上年度(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布置本年度(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或重点工作任务;
        4.6.2.2表彰在年度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员工。
        5.工作要求
        5.1各类安全生产例行工作必须按照上级和公司相关规定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
        5.2开展春、秋(冬)季等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应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安排以及有关规定要求,认真编制检查提纲,明确检查重点并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认真执行。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工作计划,下发整改通知,并监督认真落实整改。                                               
        5.3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应按照公司安全事件管理规定以及相关规定,负责每月编写并及时下发《安全生产技术简报》。
        5.3.1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指标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开展和完成等)情况进行通报,科学地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与安全隐患,提出下一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与安排。
        5.3.2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安全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与责任,提出有效整改措施以及防止类似安全事件再度发生的预防控制措施。
        5.3.3宣传上级与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政策、方针与工作规定,转载安全事件通报和安全生产管理信息,介绍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信息交流。
        5.4安全监督与生产部每年应会同公司属有关部门,及时组织编写并下发年度《安全事件汇编》。
        6.检查与考核
        6.1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定期对各部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与工作要求及时在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会上进行通报。每年由安全监督与生产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各部门、值(班、组)的安全生产例行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安全生产例行工作开展好的部门、值(班、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工作失职并造成重大安全事件(或严重影响)的部门、值(班、组)予以考核并通报批评,考核依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6.2 运行项目部、集控运行组定期对各值(班、组)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检查情况与工作要求及时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上进行通报。
        7.支持性文件
        7.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电企业业绩目标和评估准则》;
        7.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运行管理规定》;
        7.3《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运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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