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细则对发电运行部发生的不安全事件或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的一般差错、严重差错进行了规定。本细则适用于发电运行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2 引用标准
《华电乌鲁木齐热电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华电乌鲁木齐热电厂事故、障碍、异常管理制度》
3 职责
3.1 发电运行部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有领导、督促本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3.2 发电运行部各值长是本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有领导、督促本值和协助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3.3 发电运行部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本部门人员对本细则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反本细则的现象,并提出考核意见。
3.4 发电运行部各值各岗位人员是本细则的具体执行人,按各自岗位安全责任的要求,对当班期间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4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1 发电运行部发生异常、人身轻伤及以上不安全事件时应按照《华电乌鲁木齐热电厂事故、障碍、异常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对照《华电乌鲁木齐热电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发电运行部对本年度内重复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将加倍考核。
4.2值班期间凡发生任何不安全事件,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将事故报告和嘉奖申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事发24小时内发送到发电运行部安全员、专工处,格式见附件一、附件二。
4.3发电运行部不发生异常及人身轻伤事件,各值不发生差错及人身未遂事件。发电运行部将差错按性质分为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两种。
4.4发生一般差错、严重差错,按照管理规定除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外,还要对直接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连带该岗位集控主值、辅控班长、值长各30%考核金额。
4.5发生异常及以上事件,按照部门年初制定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及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4.6分管工作范围内由于部门管理人员的失职、管理不当、大意、责任心不强造成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工作考核,部门该管理人员在考核的基数上另承担30%;
4.7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上级部门对本部门的工作考核时,部门该管理人员要承担考核的100%。
5 安全生产一般差错管理
发电运行部一般差错是指工作过程中发生过失,对安全生产未造成后果,但对规范运行管理产生一定影响的事件。一般差错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20至200元考核。
5.1. 各级管理人员未参加值际安全活动,对安全生产情况未提出指导意见和要求者
5.2. 未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的有关规定,未造成后果者
5.3. 未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的有关规定者,未造成后果者
5.4. 未认真执行设备试验、定期轮换制度的有关规定者,未造成后果者
5.5. 未认真执行“两票”制度的有关规定者,未造成后果者
5.6. 未认真执行日志、报表制度的有关规定者,未造成后果者
5.7. 未认真执行设备运行方式制度的有关规定者,未造成后果者
5.8. 生产各岗位人员未认真执行缺陷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者,未造成后果者
5.9. 根据设备缺陷状况,未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未采取措施,未造成后果者
5.10. 未按运行规程或发电运行部下发的技术文件或运行指令要求进行操作,出现差错、参数超线等,未对设备运行造成影响者
5.11. 运行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不按安规要求进行着装者
5.12. 运行人员在进行操作时精力不集中,随意打断或干扰他人的正确操作
5.13. 各值无故不进行安全活动,开会不认真、流于形式
5.14. 未经上级领导批准擅自扩大设备系统解列范围,未造成后果者
5.15. 工作结束后,场地卫生不合格或标示牌丢失而注销了工作票
5.16. 运行参数或设备系统发生异常,未进行认真查找、未上报或未作记录
5.17. 冬季各控制室温度明显下降,未对取暖设备、参数进行调整,未造成设备系统被冻。各处门、窗未及时关好,门帘未及时放下者
5.18. 大风等恶劣天气,未及时锁好门、窗,未造成后果者
5.19. 生产现场各值班室、保护室、电子间、电动门室、设备房间、配电盘(箱)、控制屏(箱)、保护屏、端子箱、电缆隧道、电缆夹层、空调室等的门没有锁好,各种沟盖板、人孔、检查孔等使用完后没有及时关(扣)好
5.20. 运行人员在进行设备系统操作时,乱堆乱放操作用具,工作结束时各种工器具没有收好,废弃物没有清理干净
5.21. 运行值班人员工作时应做好互相联系,跨岗位的工作未及时通知相关岗位责任人,未造成后果
5.22. 上级下达的命令没有按计划、按时间正确执行,工作推诿,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没有及时向有关管理人员、部门领导反映,没有做好记录者
5.23. 热工、电气保护投、退,未按规定履行手续、不做记录或没有技术措施,且未汇报有关领导,未造成后果者
5.24. 电气操作时,监护人参与操作。电气停、送电时运行人员未到就地检查设备情况
5.25. 运行人员擅自将计算机控制系统退出程序
5.26. 化水人员应做好化学监督工作,应及时将有效、准确的信息通知相关人员,化水人员的数据结果及分析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化学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数据失真未造成影响
5.27. 化水、汽水品质监督不当,值班员调整不当超过规程规定的数值和时间者。
5.28热网加热器水位调整不当,造成危急放水动作,热网各参数已经达到报警值,而值班员未即使调整者。
6安全生产严重差错管理
发电运行部严重差错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过失,对安全生产造成一定影响,但未构成异常的事件。严重差错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200至500元考核。
6.1运行人员各项操作未按照运行规程或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或违反规定进行操作,造成一定影响但未构成异常
6.2发电运行部各项定期工作未按制度正常进行,由于某些原因造成定期工作未按时开展、未做好记录、未汇报值长及专业专工
6.3发生《反习惯性违章300例》中影响安全生产的违章行为,按严重差错考核
6.4运行值班人员因操作、巡检不到位或不认真,造成设备故障但未达到异常
6.5值班期间,设备异常运行未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造成设备故障扩大,但未影响系统运行者
6.6运行值班人员在操作中未严格执行安规和运规的有关内容,特殊状况下的操作未经上级同意即执行;任何危及设备、人身安全的错误命令,值班人员未坚决拒绝,但未造成的后果
6.7当接到机组启动命令时,值长应积极按照规定计划时间表安排各岗位人员操作。无故不进行准备工作,推诿扯皮或工作执行不力者
6.8开、停机前未按规定做试验者
6.9机组启、停过程中,操作不到位,参数控制不当,没有造成机组延误启、停时间者
6.10对于一些重大试验、重大操作、异常情况等各专工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以指导运行人员的操作,该项工作不到位或未执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