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拆除区未设置警戒线且无人监护 ▲ 物体打击等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 ▲ 坍塌,物体打击等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
模板上施工载荷超过规定或对方不均匀 ▲ 坍塌,物体打击等 进行巡视检查
5 高处作业 员工作业违章 ▲ 高处坠落等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培训和培训
安全网防护或材质不符合要求 ▲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 进行巡视检查
临边与“四口”防护措施缺陷 ▲ 高处坠落等 进行巡视检查
6 施工用电作业物体提升安全、拆除 外电防护措施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 触电等 进行巡视检查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要求 ▲ 触电等 进行巡视检查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缺陷 ▲ 触电等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 触电等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电线电缆老化,破皮未包扎 ▲ 触电等 进行巡视检查
非电工私拉乱接电线 ▲ 触电等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 触电等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 ▲ 触电等 进行巡视检查
灯具金属外壳未接地 ▲ 触电等 进行巡视检查
潮湿环境作业漏电子工业保护参数过大或小灵敏 ▲ 触电等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闸刀及插座插头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 ▲ 触电等 进行巡视检查
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导致防护不足 ▲ 触电等 进行巡视检查
手持照明未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 ▲ 触电等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带电作业无人监护 ▲ 触电等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无施工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要求 ▲ 架体倾倒等 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
物料提升机限拉保险装置不符合要求 ▲ 吊盘冒顶等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架体稳定性不符合要求 ▲ 架体倾倒等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钢丝绳有缺陷 ▲ 机械伤害等 进行巡视检查
装、拆人员未系好安全带及穿戴好劳保用品 ▲ 高处坠落等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装、拆时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进行监控 ▲ 物体打击等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
装拆人员无证作业 ▲ 机械伤害等 督促施上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卸料平台保护措施不符合要求 ▲ 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 进行巡视检查
吊篮无安门.自落门 ▲ 机械伤害等 进行巡视检查
六、安全监理应急预案
6.1人身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及时正确地采取人身事故紧急应对措施,将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应急准备
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应急抢救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对事故伤害的急救知识,可以有效的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1)新职工及从事具有较大危险性作业(如登高)的职工上岗前,监理公司或现场监理部应及时组织进行培训。
2)现场监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现场急救知识。
3)当生产、施工工作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由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职工进行相应的急救知识培训工作。
3、成立应急抢险组织,保持联络畅通。
4、应急响应
1)人身事故急救时遵照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
a、立即脱离伤害
事故发生后,受伤者周围人员应立即采取正确方法,帮助伤员脱离伤害,将伤员撤离到安全区域,以免再次被伤害。
b、立即呼救
受伤者或周围人员应采用最快的方法向附近人员、上级部门或医疗部门、安全专业组报告情况,请求援助。
c、立即对伤员进行抢救和紧急处置
在医疗急救人员到达之前,受伤者或周围人员应根据伤员的伤情轻重、缓急和现场具体条件,先行开展抢救。
d、保护好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是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原始依据,也是医疗救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的重要依据之一,事故责任者或周围人员在抢救伤员的同时,要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2)正确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a、事故发生后,接到报告的单位或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通知监理部及相关责任部门,联系医疗救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救工作。
b、事故现场人员和指挥抢救人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及特点,正确开展切实有效的抢救工作。
c、事故较大、波及范围较广时,应立即成立由施工单位组成,现场监理人员参加的指挥小组,领导事故抢救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d、抢险的原则是控制事故危害,清除潜在隐患,在保证抢救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一切手段抢救事故受伤人员。切忌在不明事故原因、不了解事故现场及周围环境危害的情况下,进行无组织、无保证的抢救,以免造成事故的扩大。
事故抢救工作应快速、有力。对重、特大事故或对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事故指挥小组应在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的同时,迅速向地方政府及地方医疗部门报告,寻求支援,以便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抢救,减少事故损失。
6.2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采取交通事故紧急应对措施,将事故损失及伤害降低剑最低科度。
2、范围
适用于项目监理部所属各类机动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
3、职责
1)监理部对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交通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2)驾驶员按预案内容实施及发生交通事故后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
4、应急预案
1)各车辆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警示标志、防雾灯等应急设施。
2)加强专、兼职驾驶员的培训考核,严格执行车辆驾驶规程、遵守各项交通安全法规,加强车辆的技术状况检查及维护保养,把交通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a、新驾驶员,如从事驾驶工作不满一年的,不能单独驾车。驾驶人员必须自觉参加交通安全活动。所有专职驾驶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对生理上不再适合从事驾驶一作的人员进行转岗。
b、监理部所属车辆,必须由专、兼职驾驶员驾驶。专、兼职驾驶员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严禁无证人员驾驶车辆。
c、严禁酒后驾车,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驾驶员在驾车前和驾车中不得服用有碍安全行车的药物。如镇静、催眠、镇痛、抗高血压、抗过敏、镇咳、止喘等药物。
d、在雨、雪和大雾等恶劣天气下行车,必须减速行驶。当能见度小于50米时,非紧急情况下任何车辆不准外出。
e、驾驶室内前排必须配有安全带。
3)车辆管理使用部门应定期对机械维护保养、维修情况以及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行驶系统、灯光信号系统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检查。
4)按国家规定达到报废标准及维修费用过高并不能保证安全行车的机动车辆,必须停止使用,按报废程序审批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