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为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拥有施工用电安全监理工作操作性的文件,特编写本细则,作为监理项目部开展本项管理工作的依据。
(二)本细则只适用于工程施工阶段施工用电安全监理工作。
(三)本细则如与规范、规程等矛盾之处,以规范、规程等为准。
二、相关单位及施工用电概况
(一)各单位概况
工程名称:怀化中远新时代广场
建设单位:湘西自治州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湖南天鹰建设有限公司
(二)施工用电概况
1、业主在开工前已向电力部门申请,配置了一台400KVA变压器,布置在施工现场的东北角并设置二个总空气开关(一个400A,一个250A)。
2、根据现场施工特点,设置二组分配电箱,1#配电箱主要控制现场搅拌站(搅拌机、配料机、水泥螺旋输送机、输送泵)总负荷约为185KW。2#配电箱主要控制现场机械设备(塔吊、振动器、照明、木工机械、电焊机、切断机、弯曲机及施工电梯)总负荷约为200KW。
施工现场用电量统计表: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型号 | 安装功率(KW) | 数量 | 合计功率 |
1 | 强制式搅拌机 | JS500 | 25 | 2 | 50 |
2 | 骨料配料机 | | 10 | 1 | 10 |
3 | 水泥螺旋输送机 | | 5.5 | 2 | 11 |
4 | 砼输送泵 | HB30 | 110 | 1 | 110 |
5 | 施工电梯 | SCD100/100A | 15 | 2 | 30 |
6 | 塔吊 | TC5073 | 40 | 2 | 80 |
7 | 电焊机 | BX3-500-2 | 30 | 2 | 60 |
8 | 对焊机 | UN50-2X | 100 | 2 | 200 |
9 | 高压水泵 | | 5.5 | 2 | 11 |
10 | 插入式振动器 | | 1.5 | 2 | 3 |
11 | 钢筋切断机 | | 2.2 | 1 | 2.2 |
12 | 钢筋弯曲机 | | 2.2 | 1 | 2.2 |
13 | 木工电刨 | | 1.5 | 2 | 3 |
14 | 施工照明 | | 20 | | 20 |
三、编制依据
(一) 工程监理规划,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全保证体系、技术方案及保证措施。
四、监理工作流程
(一)施工前准备工作
查核涉及施工用电安全方面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全保证体系、技术方案及保证措施等工作与监理规划相同,另须查验电工作业证,检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是否按所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布置、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已正常开展工作,操作电工是否为所申所的电工,其操作是否遵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操作规程,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交底涉及施工用电安全部分。
(二)巡视检查及专项检查
采用巡视检查及专项检查的方法,对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监督管理: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现象,电杆是否出现歪斜现象,导线、电缆是否有破损现象,配电箱是否上锁并专人看管,漏电开关是否灵敏等用电隐患问题。
(三)审核施工单位变更申报的用电方案。
(四)处理涉及施工用电安全的隐患及事故。
(五)编(填)写及收集涉及施工用电安全方面的管理资料。
(六)整理涉及施工用电安全方面的管理资料,并存档。
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的监理目标为“监督施工单位排除用电安全隐患,杜绝电气火灾及触电人身伤亡事故”。
控制要点不尽全面,具体控制方面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全保证体系、技术方案及保证措施等要求进行监督管理。
控制要点及目标值如下:
(一)用电管理
1.变更临时用电方案、专业电工
变更临时用电方案、专业电工,须报监理部批准后,方可有效。
2.各类用电人员
(1)操作电工:操作电工必须按监理批准的的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
(2)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6)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发现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安全技术档案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包括: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技术交底资料,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定期检查(复)查表,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等。
(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保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基层公司每季一次。基层公司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4)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二)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
1.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根据本工程施工用电量,外电线路电压在1KV以下,因此,(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4M。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6M。
(4)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埋地外电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2.外电保护
(1)对达不到上述第(2)~(
4)条距离的规定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的警告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