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使用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7月24日

一、总则
        1、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简称“通知书”见附录二)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正常有序进行,为了强化安全监督工作,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明确安全监察机构在现场监督作用,确保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部门和安监专责专职人员必须本着抓安全工作必须立足于现场的原则,依据原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XX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安监专责专职工程师和其他部门安全监督员对各自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代表公司和部门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对分管专业实行专项监督。特制定本规定。
        2、 各级安监人员应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对所需监督项目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实施全过程监督,对因监督不到位产生的过失负责任。各级安监人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对违章、违纪者教育、处罚并勒令整改,有权对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进行检查,提出质疑,有权提出补充安全措施,并监督现场人员认真执行,有权参加重大工程的安全交底工作。
        二、职能与分工
        1、《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由安全专责提出,由公司主管领导或安监专责签发。
        2、《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由安全负责管理。
        三、通知书使用程序
        1、 安监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应提出整改要求,交有关部门整改。 
        2、 有关部门在接到安监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后,应及时进行整改。
        3、 有关部门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也没有任何返回信息,安监部门应下达《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 
        四、通知书使用要求
        1、 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的监督内容:
        ◆涉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
        ◆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
        ◆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
        2、 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的使用人员是指安监人员。
        3、 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可直接下达至部门、分公司或班组。
        4、 通知书中“第      号”的编号从001 至999,按一年自然中断编号使用。
        5、 填写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应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安监专责保存,第二联第三联下达至整改部门,整改完成后第二联再返回安监专责,第三联整改部门留存。
        6、 部门接到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后,立即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和整改方案(包括负责人和完成时间),并报安监专责。
        7、 对没有及时进行整改,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的部门,应进行考核。对造成后果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8、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保存二年,由安监专责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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