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电气线路安全技术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9月18日
一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在生产、办公和其他现场使用的固定线路的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
二 主要危险源
序号
危险发生的原因和过程
易引发事故
1
线路老化或绝缘破坏,造成短路打火。
火灾
2
架空线路故障线路坠落,人员接触带电线路。
触电
3
电缆防护不符合规范,造成电缆绝缘损坏,造成短路或对地,人员接触带电部位。
触电
4
绝缘工具、劳动防护用品失效,或维修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用具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触电
5
电气维修人员维修固定线路时,未停电违章作业,人员接触带电部位。
触电
三 依据的法规标准
序号
法规标准名称
适用章节
1
GB 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5.2.1-8、5.4.1-2、5.6.1-10、5.6.14-19、5.6.31、5.6.41
2
GB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1、13.1、14.1、15.1、16.1
四 安全技术规程
项目
主要安全技术要求
备注
管理要求
1.应及时更新和保存以下基本技术资料:厂区的供电系统平面布置图,应注明变配电所位置、架空线路及地下电缆的走向、坐标、编号及型号、规格、长度、杆型和敷设方式;固定线路接地网的资料,其中接地网(接地装置)应统一编号,并设置接地标识牌,注明编号、检测数据、有效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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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线路的安装、维修人员应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电缆选型和
敷设
3.TN-S系统的三相五线制低压电缆应采用五芯电力电缆,TN-C系统的三相四线制低压电缆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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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直接埋设在地下的电缆,一般应采用铠装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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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缆直埋时电缆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0.7m,当条件受限制时,应采取防止电缆受到损坏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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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盘(柜)处应予封堵;电缆沟内无渗漏的积水,对外有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沟内无杂物,沟盖板无裂损,平整可靠。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应按顺序分层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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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电缆敷设时应排列整齐,不应交叉,且加以固定,并及时装设标志牌,而且规格应统一,标志牌应防腐,挂装应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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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线路穿墙、楼板或埋地敷设时均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穿金属管时,电缆保护管的内径与电缆外径之比不应小于1.5倍,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有保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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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电缆各支点间的距离,水平敷设不应小于0.8m,垂直敷设不小于1.5m,支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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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电力与热力管道(沟)及热力设备平行敷设的最小净距不小于2m,交叉不小于0.5m;电缆与油管道(沟)、可燃气体及易燃管道(沟)平行敷设的最小净距不小于1m,交叉不小于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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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电缆敷设最小弯曲半径:聚氯乙烯多芯电缆不小于10倍、交联聚氯乙烯电缆不小于15倍的电缆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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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应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截面积不小于4 mm2;镀锌电缆桥架连接板的两端可不跨接铜芯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应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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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 m~100 m处、电缆中间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或标桩和竣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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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线路
14.架空配电线路不应跨越易燃材料筑成的建筑物;电杆基础牢固,无倾斜,杆身无裂纹,无露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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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拉线与电杆夹角不应小于30度,与线路方向对正;混凝土电杆拉线从导线之间穿过时设拉线绝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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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横担应平整,直线杆单横担应在受电侧,转角杆及终端杆单横担应在拉线侧;瓷件及绝缘套、垫完整无裂纹,金属件固定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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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相间排列或其他线路同杆、同侧敷设时,排列均应整齐有序,线路周围应无树枝或其他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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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架空线路的导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在同一档距内同一根导线上的接头,不应超过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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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和
照明
线路
19.设备和照明装置使用的电源线一般应采取穿管敷设,塑料管不应敷设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20.配电线路布线的安全净距应符合下列要求:绝缘导线至地面的最小距离,导线水平敷设室外不应低于2.7 m;室内不应低于2.5 m;导线垂直敷设室外不应低于2.7 m;室内不应低于1.8 m;当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1.8 m时,应穿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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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无发热和渗漏油现象,线路无机械损伤,易触电的裸导体有屏护或其他保护措施,无过热变色,无掉线掉卡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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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应高出配电箱基础50~80mm;与设备连接的钢管管口与地面距离应大于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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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钢管与电气设备、器具间连接的电线保护管应采用金属软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软管的长度不应大于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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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所有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系统主干PE连接牢固;PE线和N线不得任何漏接、错接、混装、串接等现象;PE线或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PEN线或作为正常时的载流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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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管道、水管、暖气管、蛇皮管等作为PE线使用;单相设备N与PE应分开,且从主端子排引出;N与PE分开后,不应再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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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各种电器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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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用电设备接入处PE标识应明显,明敷的接地导体(PE干线)的表面应涂15 mm~100 mm宽度相等的绿、黄相间的标识条纹。当使用胶带时,应采用绿黄双色胶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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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活动
28.固定电气线路安装、维修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安全工具并穿绝缘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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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安装和维修电气线路时,应停电作业,并应悬挂标示牌,应专人监护。
 
30.电缆运行期间,为防止电缆线路受到机械损伤,应了解和掌握在电缆线路上进行作业的情况,凡因必须挖掘而暴露的电缆应由专业人员守护,并应告知施工的注意事项,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检查(测)及维修
31.电气专业人员应每月对固定电气线路巡检一次,并保存记录。
 
32.测量接地电阻值应规范、准确,每年应不少于一次,且在干燥气候条件下测量。同一接地网多个测点的接地电阻值应取最大值;一般低压线路中电源中性点工作接地应小于4Ω,TN系统每处重复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电气设备、电子设备接地电阻应小于4Ω。当电气设备、电子设备与防雷系统接地共用接地网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Ω;当采用共用接地网时,其接地电阻应符合诸种接地系统中要求接地电阻最小值要求;测量仪器仪表应定期校准,并保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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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低压电缆一般5年进行一次预防性的绝缘电阻摇测试验,采用1000V兆欧表,摇测应使摇测相对其他相及金属外皮的绝缘电阻测,不应低于0.5MΩ/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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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高压电缆主绝缘的绝缘电阻值和耐压试验,按电力部门要求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检测,并保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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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理
35.发现电气线路故障,包括线路绝缘损坏等现象,应立即通知主管部门处置,如不能自动保护断电,应立即拉闸停电。
 
36.遇有人身触电情况,应立即关闭前级电源开关,迅速抢救触电者,并应保护事故现场,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37.如发现发生电气引起的火灾,现场人员应立即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扑灭E类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同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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