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0月18日

    8、靠近线路堆放的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建筑限界,道碴片石等的堆放,堆码应稳固,向线路一侧的边坡不得陡于1:1(双线间堆码高度不得超过轨面0.3m),在有调车作业的站内施工时,严禁在两股道间堆放砂石料具。
    9、在线路装卸车时必须设装卸车负责人,配备好安全防护人员和作业标志,由专人统一进行指挥,每次卸车后,严格做到:未清好道或材料机具堆放不稳定时不开车;车门未关好或装卸人员没坐稳不开车;车内余料偏载未整理好不开车;装卸车负责人未向车长发出卸车完毕的通知不开车;司机未得到车长的信号不开车。
    10、靠近既有线路的基础开挖边坡必须是安全稳定的坡率,钢板桩挡土板防护类支护必须可靠坚固,并作好防雨防水侵蚀路基边坡不稳的准备。邻近行车线路的降低地下水位的降水施工要防止降水作业引起的地面沉降对行车的影响。
    11、既有旧圬工的拆除,应采用静态破碎,不得使用炸药类的爆破器材。
    12、坚持经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实行奖罚制度。
    13、与沿线各有关单位建立良好关系,取得支持、帮助和指导,施工中密切配合,确保施工安全。
    14、既有线施工“八不准”:
    (1)、没有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施工;
    (2)、没有签订施工会同和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3)、没有召开现场施工交底会不准施工;
    (4)、施工人员没有进行培训和持证上岗不准施工;
    (5)、施工负责人和包保干部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6)、施工配合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7)、施工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和上线检测;
    (8)、安全监督和质量监理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四)确保既有线施工安全的“卡死”制度
    1、未经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没有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没有与工务、电务及行车部门签订好施工安全协议不准开工。
    2、没有书面的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的地下电缆、水管等隐蔽设施,没有查明及采取保护措施前不准动工。
    3、在既有线作业,与行车安全有直接影响的防护员、驻站联络员、道口看守员、爆破员、施工员、轨道车司机等,未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不准上岗。
    4、封锁线路或慢行施工,没有审定的施工方案和运输方案,没有到车站办理好施工封锁或慢行手续,没有按规定设置好防护不准开工。
    5、因工程需要,设置临时道口,未按规定办好审批手续,不准铺设。
    6、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靠近既有线施工,没有埋好标志鲜明的安全防护限界桩,不准进场作业。
    (五)防止机车车辆伤害的卡死制度(五不准、五必须)
    五不准:
    1、必须遵章守纪,注意安全;
    2、过铁路必须一站、二看、三通过;
    3、上道作业必须先防护,巡道执行回头了望制;
    4、临线来车,必须本线下道;
    5、必须车动集中看,了望不间断。
    五必须:
    1、不准在铁路上走路;
    2、不准在铁路上坐卧休息;
    3、不准从车底下钻越;
    4、不准从“天窗”穿越;
    5、不准以车代步。
    (六)防止挖断电缆卡控制度
    1、在既有线上施工,施工前必须指定专人向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签订施工安全协议,请有关单位现场交底,搞清楚地下电缆埋设情况,明确电缆径路和电缆存在的区域。
    2、必须进行地下电缆探测,并要挖探沟确认电缆位置,落实防护措施。
    3、对施工人员认真进行技术交底,责任到人。
    4、施工中必须请电缆产权、维修单位到现场协助;认真做好抢修准备,遇到问题立即修复,减少对行车的影响,施工负责人必须盯在现场,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组织措施开挖或埋设电缆。已挖出的电缆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5、使用机械在线路附近施工或行驶的,必须指定专人指挥,不明了地下电缆埋设情况,未采取防范措施,严禁施工、行驶。电缆径路左右一米范围内严禁机械挖土。
    6、使用劳务工施工的工程必须指定职工专门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防护,要责任到人。
    (七)具体实施要点
    1、要点登记
    在既有线附近施工前,必须提前72小时告知遂宁或涪陵铁路工务段调度,并在工务段做好登记备案,我方联络员接到调度命令后,通知施工负责人,确认施工起止时刻,按照批准的既有线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准备,方可开工,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经检查施工完成,我方联络员必须通知遂宁、涪陵工务段调度,做好登记备案。如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施工,应提前通知工务段调度,要求调度员延长时间。
    2、上岗设防联络方法
    联络员在工务段调度登记后,通过申请施工,施工要点命令下达后,用对讲机或手机通知施工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确认后用对讲机或红色信号旗发令执行。
    3、下岗撤防联络方法
    由施工负责人用对讲机或黄色信号旗发令执行。并用通知联络员办理开通手续。
    备用方案:现场备用汽车一部,一旦要点施工完成,联络不通,由现场派员乘车去遂宁、涪陵工务段联系确定执行时间。汽车司机在要点前一天同联络员熟悉由现场到工务段的道路交通情况。
    4、防护工具及用品
    响镦、号角、移动停车牌、作业牌、信号旗、防护员帽、防护员上衣、臂章、通讯设备,具体数量按施工需要确定。
    5、防护位置
    在作业区两端1200米处设置作业标,并派防护员值班防护,在作业区两端1200米处向外每隔20米设置一个响墩,在作业区两端20米处设置停车牌。
    6、要点防护及消点撤除后按下页附图执行
    A:要点防护方法按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1条第3点执行(如要点防护位置图所示)
    B:消点撤除:消点后,按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295条执行(如施工防护位置图所示)
   
   
   
   
     
   
   
    A:施工地点
     B:施工防护位置
    (八)安全保证措施
    1、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1号文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消灭一切职工伤亡事故;消灭一切交通、设备、火灾和铁路行车事故。
    2、施工前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交底,落实到每个岗位、每道工序、各个工种,做到令行禁止,忙而不乱,有条紊,严格要求,确保安全。
    3、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分部与每一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部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班组、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分部到职工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班组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设置专职人员,实行干部现场包保,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
    4、坚持岗前培训,在既有线施工前对有关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技术交底,按照安全施工的规定,首先必须做到:
    (1)严禁酒后或带病操作机械。
    (2)严禁各种机械在安全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进行使用。
    (3)严禁在无措施情况下,进行交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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