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工作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合于公司安全自动装置、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集团公司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 发电企业基础管理标准(火电)
***公司管理手册
3 术语和定义
3.1 本标准所称安全自动装置是指发电机自动并列(准同期)、励磁自动控制、自动重合闸、厂用电切换等自动调节装置和自动操作装置。
3.2 本标准所称保护包括热工保护和继电保护两大类。热工保护包括汽机主保护、锅炉主保护,汽机辅机和锅炉辅机保护,主机间的联锁和辅机间的联锁保护和阀门挡板的联锁保护。继电保护包括发电机、变压器、线路系统以及其他电气设备上的主保护、后备保护和辅助保护。
3.3 相关概念
3.3.1 热工保护概念
3.3.1.1 主保护:指能够在机组运行参数和运行状态出现异常并达到危险情况时,发出信号令主机跳闸,使主机或系统进入安全状态的装置。
3.3.1.2 辅机保护:指能够在辅助设备及其附属设备运行参数和运行状态出现异常并达到危险情况时,发出信号令辅机跳闸或作某些切换动作,使辅机或系统进入安全状态的装置。
3.3.2 联锁:联锁是联动与闭锁二功能的合称。所谓联动,是指某个设备动作时能按规定内容联动相关设备。所谓闭锁,是指当某个或某些必要的条件不具备时,通过控制回路不允许相关设备动作。系统具备了联动和闭锁两种功能一般称为联锁功能,但有时也将仅有其中一种功能称为联锁功能。
3.3.3 继电保护概念
3.3.3.1 主保护:是满足电力系统稳定和设备安全要求,以最快速度有选择地切除被保护元件和线路短路故障的保护装置。被保护元件发生一种故障时,有一套或多套继电保护装置能正确反应,若在同一时间阶段内,某一套装置以灵敏度最高或保护范围最大或全范围速动,并有选择性的切除这一故障,该保护装置即称此元件或此故障的主保护。
3.3.3.2 后备保护:是独立于主保护以外,其时限稍大于主保护的保护装置,其作用是当主保护拒动、停运或断路器失灵时切除故障。可分为远后备和近后备两种方式。
3.3.3.3 远后备保护。当主保护或断路器失灵时,由上一级设备或线路的保护装置以稍长一点时间切除故障实现后备作用。
3.3.3.4 辅助保护:是为补充主保护和后备保护的性能和当主保护、后备保护退出运行而增设的简单保护。
4 职责
4.1 设备系统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应随一次设备可靠地投入运行。
4.2 运行中的安全自动装置或主保护(220kv和主变)需要退出时,须经检修维护人员申请并写明原因、可靠性措施,由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当值值长签字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