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车间值班人员要向调度室汇报清楚当日小班电工人员。
5.3 班中故障主控室要在5分钟内汇报给调度室,汇报清停车原因及处理故障大概所需时间。
5.4 以上汇报项目,每少一次罚款10分。
6.安全绩效考核标准
6.1 安全绩效奖分配办法:
6.1.1 计奖系数
6.1.1.1 电工一组、电工二组、电三工组按1.2提取(特殊工种)系数。
6.1.1.2 车间办事员、库管按1.0提取系数。
6.1.1.3 主任、副主任、技术员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1.2 员工计奖公式:安全绩效奖=生产奖×0.15%×A级系数×计奖系数
6.1.3 专项奖励基金:
6.1.3.1 井下人员专项奖励:依厂安全奖分配方案执行,实行平均配制。
6.1.3.2 当月评选的先进班组奖励500分(10人以下班组奖励400分)。
6.1.4 末位淘汰处罚
6.1.4.1 值班管理人员按厂安全责任评估考核办法和车间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6.1.4.2 班组长按厂安全评估考核办法和车间班组长安全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6.1.4.3 班组按车间安全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6.1.5 减免奖标准:
6.1.5.1 发生局定重伤事故,事故班组三个月免奖。
6.1.5.2 发生局、公司轻伤事故,事故班组两个月免奖。
6.1.5.3 发生厂内轻伤事故,事故班组当月免奖。
6.1.5.4 发生非人身以上事故,按公司、厂规定执行。
6.1.5.5 发生严重“三违”人员减50%,一般和轻微“三违”人员减20%,班组长以上人员若发生“三违”减奖50%。
6.1.5.6 班组连续三个月排名最后,第四个月免奖。
6.1.5.7 不够得奖资格者不得奖。
6.2 安全考核分的实施细则:
6.2.1 安全考核分是班组拿出总分的30%进行考核。
6.2.2 安全考核分基分100分,上班得分,不上班不得分,不能出现吃分的现象。
6.2.3 安全分须当班组长依据当班实际安全情况给予合理、公正打出,不得乱打,要每班上墙。
6.2.4 零散工作安全负责人可以多得,但不得高出2倍。
6.2.5 在安全管理上提出新建议、新办法且效果明显的职工,给予30-100分奖励。
6.2.6 凡发现重大隐患或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给予30-100分奖励。
6.2.7 凡参加公司、厂、车间举行的活动且获得成绩者,给予30-100分奖励。
6.2.8 不能按期完成或返还安全“三定表”的,扣责任者30-100分。
6.2.9 凡因个人原因影响车间安全考核分者,扣责任者30-100分。
6.2.10 安全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0分(少作奖10分)。
6.2.11 组长、值班干部每月自查安全隐患2条,每缺一条扣10分。
6.2.12 值班干部每月报1起三违,否则扣20分。
7.班组竞赛评分办法:(百分制)
7.1 安全绩效部分:(60分)
7.1.1 轻伤(40分)
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扣班组10-40分。
7.1.2 非伤亡事故(20分)
7.1.2.1 公司上追查事故5分/起;
7.1.2.2 厂部追查事3分/起;
7.1.2.3 内部事故2分/起;
7.1.2.4 其它经车间认为性质恶劣的事故5-20分/起;
7.2 安全管理部分(40分)
7.2.1 三违(10分)
7.2.1.1 公司抓三违5分/起;
7.2.1.2 厂抓三违3分/起;
7.2.1.3 内部三违2分/起。
7.2.2 隐患(10分)
7.2.2.1 公司上隐患0.5分/条,限期未完成4分/条;
7.2.2.2 厂部隐患0.3分,限期未完成2分/条;
7.2.2.3 内部自查隐患0.1分/条,限期未完成1分/条。
7.2.3 岗标(10分)
执行《洗选厂安全管理制度》中现场考核标准。
7.2.4 评议(10分)
由值班干部进行无记名评议打分,取平均值。
8.车间值班干部管理职责
8.1 凡是车间值班的管理人员统称为车间干部,车间值班干部要严格遵守执行厂部对值班干部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值班干部要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生产、安全、技术以及设备运行状况,确保车间辖区安全生产。
8.2 车间干部要不断学习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洗选生产事故发生的规律、预防措施、处理方法等。干部深入现场、进入车间、厂房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带头抓“三违”、查隐患,杜绝违章指挥。
8.3 车间干部必须突出现场管理,狠抓现场预防、现场检查、现场落实、现场整改。
8.4 车间值班干部要全面掌握车间的生产情况、主要故障、原煤产量、装车品种、数量等情况,要坚持班中查岗制度,负责考核各班组长和岗位人员上岗情况,全面掌握生产情况,发生问题要及时向厂调度厂值班长汇报,必要时和公司调度联系,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9.车间干部值班、交接班制度
9.1 车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时间为当日八时至次日八时。值班电话要相对固定,做到随叫随到,因生产急需离岗时必须告知厂值班调度员的去向和时间,否则以脱岗论处,每次罚款20分,吃饭时间统一在1小时以内,午饭时间是12:00-13:00,晚饭时间18:30-19:30。
9.2 车间值班全权负责当天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代表主任行使权力,有权调动车间人员、设备、配件、工具等资源,积极组织好当日的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
9.3 负责开好车间的班前会,布置当班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等;
9.4 负责组织好车间的碰头会,总结安全生产完成情况,贯彻落实调度会会议精神、上级的有关指示、通报、电文等。接受调度会上协调布置的工作,并按要求组织实施。
9.5 对当日发生的事故和未完成的工作,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追查分析、处理,并制定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9.6 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对当日出现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事故应记录清楚,对调度室的调度指令及厂值班的指示要及时落实
10.安全管理制度
10.1 为了保证我厂的安全运行,有效地制止“三违”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使本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专业化的轨道,特制定以下“车间安全管理制度”,望全车间干部职工认真遵照执行。
10.2 分类 :
10.2.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轻微“三违”;
10.2.1.1 未持证上岗者;
10.2.1.2 未按《岗标》进行作业者;
10.2.1.3 凡不按劳保规定穿戴者;
10.2.1.4 物料不按指定地点堆放或清理者;
10.2.1.5 迟到、早退者;
10.2.1.6 女工上岗穿高跟鞋者;
10.2.1.7 进入要害场所未登记者;
10.2.1.8 其它认为性质轻微的“三违”者;
10.2.2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三违”;
10.2.2.1 班中脱岗、睡岗、串岗、干私活者;
10.2.2.2 主厂房内抽烟者;
10.2.2.3 电工无证操作者;
10.2.2.4 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者;
10.2.2.5 未经学习考试规程措施,分配上岗位作业责任者;
10.2.2.6 在厂房内不戴安全帽者;
10.2.2.7上班时间吵架、戏耍者;
10.2.2.8 各类仪表失灵继续工作者;
10.2.3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三违”
10.2.3.1 酒后下井、上岗者;
10.2.3.2 携带烟草、点火物入井者;
10.2.3.3 使用电焊机、氧气、乙炔不按规程措施作业者;
10.2.3.4 干部违章指挥者;
10.2.3.5 要害场所吸烟、脱岗、串岗、睡觉者;
10.2.3.6 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吸烟或用火炉取暖者;
10.2.3.7 三米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
10.2.3.8 供暖期间,未停气而进地沟检查者;
10.2.3.9 强行通过起吊重物的危险者;
10.2.3.10 起吊重物无措施者;
10.2.3.11 带电检修或带电搬适电气设备者;
10.2.3.12 乘坐、跨越皮带者;
10.2.3.13 检修不办工作票者;
10.2.3.14 检修不闭锁设备者;
10.2.3.15 其它认为性质严重的“三违”者;
10.2.3.16 单岗作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