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安全用电基本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1月14日

(1)在车间使用的局部照明灯、手提电动工具、高度低于2.5m的普通照明灯等,应尽量采用国家规定的36V的安全电压或更低的电压。
        (2)各种电气设备、电气装置、电动工具等,应安装良好的安全保护地线。
        (3)操作带电设备时,不得用手触摸带电部位,不得用手接触导电部位来判断是否有电。
        (4)电气设备线路应由专业人员安装。发现电气设备有打火、冒烟或异味时,应迅速切断电源,请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5)在非安全电压下作业时,应尽可能单手操作,并应站在绝缘胶垫上。在调试高压设备时,地面应铺绝缘垫,操作人员应穿绝缘胶靴,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柄的工具。
        (6)检修电气设备和电器工具时,必须切断电源。如果设备内有电容器,则所有电容器都必须充分放电,然后才能进行检修。
        (7)各种电气设备插头应经常保持完好无损,不用时应从插座上拔下,从插座上取下电线插头时,应握住插头,而不要拉电线。工作台上的插座应安装在不易碰装的位置,若有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8)开关上的熔丝应符合规定的容量,不得使用铜、铝线代替熔丝。
        (9)高温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严禁采用塑料绝缘导线。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