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内燃式电石炉生产安全技术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以石灰、碳素材料为原料,采用内燃式电石炉的电石生产。
2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YB 5215 电极糊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4 要求
4.1 原材料安全技术要求
4.1.1严格控制原料中的硫、磷总含量,使产品中硫、磷含量符合标准要求。
4.1.2 电极糊质量应符合YB 5215要求。
4.2 生产过程控制安全技术指标
4.2.1 保护氮气含氧量≤2%
4.2.2 贮存电石设备内乙炔含量<0.5%
4.3 原材料破碎、输送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4.3.1 操作破碎机前先检查破碎机有无无聊或异物卡住,不得带负荷启动设备,如有除尘设备,开车前必须先启动除尘设施。
4.3.2 操作输送设备前先对圆筒筛、提升机、皮带机、滚筒、托轮、电振机、除尘器、固定筛、设备传动部位等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检查各物料贮仓的料位情况。
4.3.3 确认设备完好后,在按操作规定的顺序启动设备,待运转正常时方可均匀进行投料破碎、输送。
4.3.4 设备运行中严禁把手伸进破碎机进料口或其它转动部位取杂物或清扫、加油、处理故障,发现问题,必须停车处理。
4.3.5 生产时,随时注意圆筒筛、料斗入料、皮带机、提升机的运转情况,防止满出,倒料或堵料情况放声。如遇圆筒筛堵料,皮带打滑或滚筒不转等异常时,应立即停车处理,并有人监护,禁止在设备运转的情况下直接处理。
4.3.6 操作或巡回检查时,提防脚下滑到或采空,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防止衣、裤等被带入转动部位。
4.3.7 控制放料量,保持放料均匀,防止因放料过多过快,石头滚落伤人,在运捡杂物或不合格的石块时,人体不得贴近皮带机,避免衣裤带入转动部件致伤。
4.3.8 如遇皮带打滑或石块卡住皮带时,应停车处理。在清扫场地,设备时,应先清理高处,然后打扫地面,防止高处停滞的石块或杂物滚落击伤。
4.3.9 设备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启动”的牌子。
4.4 石灰生产安全技术规程
4.4.1 开卷扬机前先对吊石斗、限位开关、配料皮带机、卷扬机等所属设备的完好性能进行检查。在确认设备无缺陷后,方可启动设备进行工作,卷扬机在运行时,头、手不得伸入吊石架等传动部位,严禁进入吊石架内工作。
4.4.2 在吊石架内工作时,应将空吊石斗停在窑顶部,并保持二个称量斗是空斗,切断卷扬机电源总开关,戴上安全帽,设有监护人,方可打扫、清理。
4.4.3 钢丝绳应定期加油和维护,加油时严禁边开边加,避免钢丝绳断头勾住手套带入绳轮压伤手指。钢丝绳子试用期为12个月或断股1/6时应更换。
4.4.4 在对石灰窑进行操作时,司窑人员应密切关注掌握窑内温度、风压、配比、料层高度和气体分析数据,合理安全组织石灰窑生产。
4.4.5 必须在石灰窑顶装设烟罩、排气管、平台和栏杆等可靠的安全设施。在窑顶工作时,应注意风向,人应在上风向且不能久留,同时应有专人监护,避免一氧化碳气体中毒。在窑顶打开视孔观察料面情况及物料分布时要严防火焰窜出,观察时必须停止鼓风。
4.4.6 上窑顶或进入窑底卸灰转盘进行检查、清扫时,必须在停止送风的情况下,要有二人以上同行。
4.4.7 劳保用品穿戴齐全,防止石灰粉末灼伤皮肤,如石灰粉末飞入眼内,不得用手拭擦,少量时可立即翻开眼皮用流动清水冲洗,大量时应先采用油脂拭擦粉末,再用流动清水进行清洗。
4.5 电极糊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4.5.1 加电极糊时不得同时接触两相。不准将整块电极糊直接加入电极筒内,而要破碎成10厘米以下的小块。
4.5.2 电极糊装车不能高出车身,吊糊时要平稳,管好防护栏。
4.5.3 严格掌握电极糊块度<10cm,使用的糊种、投用量、糊面深度必须记录清楚。
4.5.4 在加电极糊时,应检查是否有导电物落在两相电极之间和易发生导电起弧的地方,如有则必须及时予以清理,防止联电刺火。
4.5.5 测量电极糊面深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以防伤人。
4.6 电炉操作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4.6.1 操作时,不得以人体或导体同时接触两相电极,不准赤手或使用潮湿工具进行作业。
4.6.2 不准在明弧、崩炉时压放电极。
4.6.3 停炉进入炉内检查或打扫时必须先铺好铁板,穿戴好防护用品,以防烫伤。
4.6.4 为减少热辐射,防止电极软断,硬断或塌料的红料飞溅伤人,不得把炉罩随意拿掉。
4.6.5 压放电极必须做到:
根据电极工作端长度、电极焙烧质量及电流情况,由当班组长确定压放时间、长度;
压放时必须严格执行压放程序;
压放电极时必须密切观察电极下放的长度和质量(防电极下滑或抽心)。
严格控制电极压放次数,两次压放时间应大于1小时,每次压放长度一般不得大于60cm。
4.6.6 操作时必须根据电极质量增减符合。
4.6.7 遇下列情况立即停电处理:
电极漏糊、软断、硬断(硬断在导电卡端头以上时);
电极自动滑下,降负荷来不及时;
电极绝缘破坏、刺火严重时;
水冷却系统堵塞,冒蒸气或大量漏水。
4.6.8 送电前必须作认真、详细的检查,经操作人员、电工共同确认完好时,再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送电。
4.7 集控、油泵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4.7.1 工作时必须注意力集中,集控室内禁止打闹说笑,无关人员不得在集控室内逗留。
4.7.2 一般情况不准使用紧急停电按钮停电,电压级数降为一级后停电。
4.7.3 送电时必须先联系,确认设备系统完好后,电压级数一级时送电。
4.7.4 送电前应检查料管插板情况,确认各料管下料时方可闭炉操作,清除炉面杂物,水冷套上压紧骆盖不能碰加料柱,各加料管杆板不相连,检查各通水部位阀门打开,出水畅通、炉气烟囱畅通后方可送电。
4.7.5 炉气温度长时间超标时,应检查是否漏水及漏水部位,是否下料管堵塞,是否翻电石,是否炉心料面低,是否电极过短,炉膛内的炉壳是否有洞,并采取相应措施。
4.7.6 二次电流过大时,应查明是否焦炭粒度过大,是否翻电石,料面是否太高,电极是否太长。
4.7.7 电极压放量偏少时,应查明原因,压放装置故障应立即处理,电极皱皮等原因应停电处理。
4.7.8 电极部位大量刺火,水管冒蒸或断水时,炉内大量漏水,电极软硬断,烟囱堵塞,应立即停电处理。
4.7.9 动力电突然停时如是使用循环水的应立即切换成工业水。油管大量漏油火时禁止压放电极、升降电极,停电处理。
4.7.10一批料投完后,求料信号不灭,应立即停止输送系统,查明原因。
4.7.11 严禁带负荷上炉罩。
4.7.12 电石炉炉面及电炉操作岗位附近禁止堆放依然物,爆炸物。
4.7.13 密闭炉在正常运转时,炉盖上不得上人,需要上人时必须停电。
4.7.14 发现某个料仓长时间不吃料时,应立即查明原因。
4.7.15 测量电极时,要带好安全帽、防护面罩,站好位置,以防烫伤。
4.7.16 严禁同时接触两相电极,管线网件严禁带压力紧固,检修。
4.7.17 每小时检查料仓一次,发现料管堵塞或求料信号有误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4.7.18 动力电停时应立即通知组长停电,油管大量漏油或着火时禁止压放电极、升降电极,停电处理。
4.7.19 在压放电极时,严禁开弧操作。
4.7.20 操作工必须熟知本岗位冷却水系统所有管线,以备事故状态能正确采取有效措施。
4.7.21 不准使用短电极操作,电极工作长度应符合表二要求:
表二
电驴容量(KVA)电极工作长度(mm)
10,000~16,000900~1,000
16,500~25,0001,000~1,200
35,000~40,0001,200~1,300
4.7.22 下列情况必须紧急停电处理:
a)在配电岗位发现电流变化异常,呈现电极事故征兆时;
b)电极软断、脱落下滑或危机人身和设备的电极故障;
c)导电系统有严重放电现象或发生短路;
d)炉面设备大量漏水;
e)出炉流料槽漏水,引起严重爆炸;
f)炉壁及炉底严重烧穿;
g)变压器室及油冷却室发生严重故障;
h)严重喷火或爆炸;
i)液压系统发生大量漏油、压力下降故障,危机安全生产时;
j)电石炉冷却水突然中断;
k)发生火灾及其它严重事故;
4.8 出炉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4.8.1 出炉前仔细检查出炉小车有无出轨,挂钩是否挂好,锅底有无垫好,锅耳
朵是否放好。
4.8.2 用电打眼时,严禁使用湿手套和接触导体物,用烧穿器维护炉眼时,炉口一定要备有空锅。
4.8.3 出炉时除组长、出炉工外,其它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准站在出路口附近。
4.8.4 不准使用水分较多或冻结的泥球堵炉眼,不准用受潮电石粉末垫炉嘴和垫锅底以防止爆炸。
4.8.5 一般情况不准用氧气打炉眼,特殊情况必须使用氧气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a)吹氧气时应与炉面加料工联系;
b)使用的软胶管必须干燥并不得沾有油污;
c)必须正确使用安全手柄,氧气瓶应离炉嘴十米以外,氧气胶管距离挡热板不得小于五米;
d)三人配合操作,一人打眼,一人扶握吹氧管和胶管,一人开氧气。先以小气量吹扫管内异物,确认吹氧管畅通无异物后才能开始打眼;在进行吹氧操作时,吹氧管可能触及的区域禁止站人,防止意外伤人;
e)氧气不能急开急关,流淌电石后不准再吹氧气。
4.8.6 电石出炉岗位及轨道附近地面,应保持干燥,不准有积水。严禁液体电石与水接触,防止爆炸伤人。
4.8.7 转换炉眼时,认真检查冷却系统是否完好后方可进行,发现流铁水过多的情况应立即关闭冷却水,预防引起爆炸。当冷却系统漏水发生爆炸时,人应立即撤离炉台,并关闭冷却水,停电进行处理。
4.8.8 出炉时,禁止进入挡热板区域内做任何工作。出炉开炉眼时,禁止其它人员站在操作人员后面。
4.8.9 遇小车掉道翻锅,影响正常出炉时,应立即堵眼,若堵眼困难,有可能导致事故时,应及时降负荷或停电。
4.8.10 堵眼过程中喷火,喷料严重时上下联系好进行处理,方可堵眼,堵眼时堵把不能撞击,预防灼烫致伤。
4.8.11 进行铁筋捅炉操作时,炉台后面不得站人,无关人员一律不允许上炉台。
4.8.12 小车运行过程中,两旁禁止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