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部门主任、包保副主任及点检长的领导下,协助点检长搞好本专业工作,全面负责所属专业的技术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在工作中负有技术责任。
(二)负责协助点检长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设备管理、技术监控、重大危险源管理、设备缺陷管理、特种设备管理、发电厂风险评估、危急事件管理等的法规条令政策指示规程制度。
(三)负责本专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组织研究生产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了解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并积极组织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负责根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编制释义》,组织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证措施落实到位。
(五)负责协助点检长开展发电厂风险评估和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对专业的评估自查情况的准确性负管理责任并监督专责人对查出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
(六)负责审核专业的机组检修计划、技改项目计划,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负责并指导专责人按期完成。
(七)负责组织编制检修工艺规程,及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科研项目,制定大小修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主设备的评级和大修后的验收工作,严把检修质量关,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八)负责组织开展设备异常障碍和不安全事件的分析,审核专责人的分析报告,并依据相关的管理规定落实事件责任人的奖惩,并对上述事件负管理责任。
(九)负责组织专业开展标准工作票的编制审批工作,对专责人工作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负全面管理责任。监督本专业和维护项目部、检修部标准工作票的使用率,及时提出奖惩意见。
(十)负责编制维护专业的培训计划。
(十一)负责组织本专业编制标准作业指导书,并对专责人的完成情况完成质量负全面的管理责任。
(十二)负责审核专业所负责编制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及其演练方,按计划组织预案的演练,并依据演练情况实时修定预案及演练方案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