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加强安全工器具和电动工具的使用、管理,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标准、安全管理的职责、方法、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
3.从事检修,运行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生产人员,均应熟悉和认真执行本制度。
4.各部门、班组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有专人管理,并有专用的橱柜或钩架:放置时应对号入座,存放地点应干燥、通风、保持清洁,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应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5.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均应分类编号,电气的绝缘用具(绝缘靴、绝缘手套)应由部门统一编号,安全带以及其他工器具以班组为单位统一编号。
6.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试验检查,其试验标准和周期,应严格按照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7.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每次试验后,试验单位和使用单位均应按规定做好试验记录,合格的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
8.各班组应明确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安全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之—。
9.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前,当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绝缘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认真进行检查或必须的试验。
10.使用基本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时(如绝缘操作杆、电钻)必须和辅助安全工器具(如绝缘手套)配合使用、
11.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注意以下几点:
11.1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11.2 不得超过试验的有效期限;
11.3 使用电压与设备电压相适应;
11.4 严格按规定使用,严禁移做他用,如不得将绝缘靴套在隔离开关触头上用以隔离电源等;
12.凡报废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及时予以销毁,以防误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
12.1 经检查存在严重的缺陷:
12.2 使用寿命达到公司规定的有效期限:
12.3 电气或机械试验不合格。
13.绝缘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高压验电器
13.1 操作杆需要接地,应在护环前备有专用金属环,以便于和地线连接。
13.2 阴雨天气,在产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紧密结合,无渗透现象。
13.3 操作杆的使用电压,应与设备运行电压一致,但允许用高一级电压等级的绝缘杆在低于该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操作。
13.4 在绝缘杆的金属接头上,应用钢印打上编号,以便统一保管和试验。
13.5 绝缘操作杆必须在干燥通风的地方悬挂或垂直插放在特制的木架上。
13.6 阴雨天气在户外设备上使用绝缘夹钳进行操作时,只准使用有伞型绝缘罩的夹钳。
13.7 绝缘靴严禁移做它用(如当雨靴使用),任何其他用途的靴,如:耐油靴、耐碱靴、雨靴均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安全工器具。
13.8 绝缘靴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靴上不得放其他任何物件。
1 3.9 绝缘靴存放时必须和酸、碱、油类化学药品等隔离开。
l 3.10 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必须做到外观检查,如有发粘或破损则禁止使用。检查时采用充气挤压法,检查有无漏气,即使有微小漏气,也不许使用。
13.11 真绝缘手套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上面不要堆放其他物件,以防刺破手套。
13.12 绝缘手套应保持干燥、清洁、若有灰尘油污时,可用45 度的低温肥皂水清洗擦净,并撒上滑石粉。
13.13 高压验电器只适用于户内和户外良好的大气下使用,凡天气不良时,如有雨、雪、雾时,禁止户外使用。
13.14 使用验电器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手握在护环下面的握柄部分,不得触及以上部分,人体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规定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并注意指示部分不得同时碰撞相邻物体或接地部分,以防短路。
13.15 在使用高压验电器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保验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