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安全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08日

1. 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绝缘性能良好。
2. 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3. 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4. 在作业厂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误合闸。
5. 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6. 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就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任监护等)
7. 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8. 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9. 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10. 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11. 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及时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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