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设备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专业范围内的设备管理工作。
1)负责组织解决本专业的设备问题。
(2)加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指示及文件;
2)督促执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点检定修管理、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等规程、制度;
3)协调解决本专业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4)认真执行电业生产工作规程、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安全生产十六条高压线等规程、制度,加强反违章。
(3)对本专业安全管理负第一管理责任。
1)组织落实本专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评制度;
3)采取各项措施,保障本专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4)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
(4)做好安全生产例行工作。
1)组织编制、修订电气一次设备检修规程及科研项目、重大项目、大小修的安全措施;
2)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和经济性评价等工作;
3)落实工作票和缺陷管理工作;
4)贯彻落实《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协助部门制定防止电气误操作、继电保护、发电机损坏、变压器和互感器、开关设备、接地网、污闪、电力电缆、全厂及重要客户停电、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的防范措施,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5)落实开展备品备件管理工作;
6)参加大、小修后的验收、试转、整套启动和有关调整试验;
7)做好点检定修工作
8)督促、审核本专业省公司问题库问题整改、关闭工作。
(5)做好危急事件管理。
1) 负责异常暴雨等危急事件、电力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并参与水淹厂(泵)房、抗洪减灾等应急预案演练;
2) 参与危急事件的救援、抢险和生产恢复;
3)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参与事故调查。
(6)其他有关规定的职责。
1)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所明确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