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重大节日、政治活动,立即组织修复。
(5)对危及人身、交通安全的路灯设施,一经发现,立即组织处理,尽快修复。
第十条 为了节省电费开支,部分道路实行半晚减灯。
第三章 巡查检修内容
第十一条 路灯的巡查检修,一般在晚上进行,但要随时掌握早上和半晚的运行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引起灭灯的,均应在巡查检修中处理,如:
1、灯泡寿命终了或管压过高形成偷停的灯;
2、打泡或炸泡引起玻壳损坏,只剩灯芯或灯头;
3、灯的电源引线松脱,或保险丝烧断等;
4、镇流器损坏、被盗或镇流器超温、噪音异常;
5、灯头灯泡松动或照明方向不正;
6、灯具灯臂移位;
7、单灯、补偿电容器损坏应及时更换,不得省掉电容运行;
8、触发器失效或工作不稳定;
9、变压器低压保险、控制箱保险熔断应及时更换,控制箱内的接触器是否接触良好,时钟运行是否正常;
10、每次修灯或时隔半年对灯具清扫一次。
第十二条 路灯杆的巡查检修
一、路灯专用电杆(含水泥杆、金属杆)
1、杆身是否倾斜、被撞、杆基有否下沉或变形现象,如有以下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逐级报告。
2、水泥杆如有露筋、裂纹、掉块现象应及时报告。
3、未经允许严禁在路灯杆上牵挂广告牌或横幅,一经发现即予拆除。
4、每年对金属电杆的接地电阻测试一次,按地电阻不大于4Ω。
二、路灯共用杆发现问题时,属于我们管辖范围的,应及时处理,不属于我们管辖范围的,应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 路灯架空线及横担
1、横担抱箍的螺栓螺姆有无松动、脱离现象;
2、横担是否平直、转向;
3、瓷瓶有无放电闪烁痕迹、裂纹、硬物撞伤、表面是否清洁;
4、瓷瓶螺栓有否松脱、歪斜;
5、导线有无断股、烧伤;
6、扎线有无松动、拉断;
7、导线接头是否良好。
第十四条 专用变压器的巡查检修
1、油位、油色是否正常,有无漏洞现象;
2、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
3、高低压瓷管是否清洁,有无放电闪烁和裂纹;
4、低压中点接地线是否良好,变压器外壳是否接地;
5、其他辅助设备高压令克、避雷器、低压保险、闸刀是否完好;
6、变压器上有无搭落的树枝、金属等杂物。
7、每年对变压器接地电阻测试一次,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第十五条 地下电缆的巡查检修
1、地下电缆路径上的路面是否正常,有无挖掘痕迹,如有施工单位施工,应提醒注意,并加强巡视。
2、地缆线路上不得栽种树木,堆置重物、排泄化工污物、汽油、机油易燃物或埋设任何东西等。
3、检查电缆有无破损,接头有否过热及烧蚀情况。
4、低压电缆绝缘电阻用500伏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值必须在0.5MΩ以上。
第十六条 高杆灯的巡查检修
1、有高杆灯的小组每周一、二、四、五晚上巡灯,随时掌握半夜及早上亮灯、熄灯情况,把高杆灯作为重要巡查项目,保证高杆灯按时亮灯、按时熄灯,发现有整座灯不亮、不熄异常故障,要及时处理,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
2、每周对杆头配电箱检查一次,检查箱体、箱门有否受损,检查箱内各开关接头及电器是否良好,各电缆联接是否良好,对每座有40%不亮的灯泡要更换处理。
3、每六个月检查内部减速机构、电缆、插头、钢丝绳等设备是否良好,清除杂物。对升降机构进行升降操作和保养。清洁机构积污,加润滑油,保持减速机构和传动机构灵活及牵引钢丝绳的良好状态。更换不亮灯泡,清扫灯罩。
4、每2年对灯杆和地脚螺丝的金属防腐蚀情况作二次评估,对有锈蚀的地方,根据锈蚀情况,进行有效的防锈处理;对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试,使接地电阻不大于4Ω,确保高杆灯的可靠强度和安全运行。
5、对以上检修的情况,做好记录存档。
第十七条 配电箱(室)的巡查检修
1、维修人员应熟悉掌握配电箱(室)设施、运行方式、控制方式、变压器和配盘供电容量及运行状况。
2、配电箱(室)保持清洁、明亮、有防止小动物窜入的有效措施。箱(室)是否漏雨积水,门窗齐全、电缆等设施齐全有效。
3、开关断合标志、指示灯指示正确,空气开头、真空开头、磁吸开头、灭弧罩完整无烧痕,保险管完整,熔断丝工作正常,内部无响声。
4、避雷器外壳无破损裂纹、内部无异声,接地良好。
5、电缆绝缘良好,接头无过热、烧焦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