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公司水电设备检修工作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9月05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水电厂生产设备检修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和设备运行可靠性,合理控制运维检修成本,保障水电厂设备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水电设备检修工作(以下简称“设备检修”)主要包括修前策划、修中控制、竣工验收和总结、故障抢修等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单位)水电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四条 设备检修管理遵循“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
        第五条 设备检修采用计划检修为主,状态检修和故障检修为辅的检修模式。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设备检修实行归口管理。国网运检部、省公司运检部、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为设备检修的归口管理部门;省公司电科院负责设备检修的技术支撑;水电厂检修部门负责设备检修的全过程管理;水电厂检修班组负责设备检修实施。
        第七条 国网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
        (二)组织制定公司设备检修原则。
        (三)组织编制、审核公司设备检修年度专项计划,组织建立和维护公司设备检修项目储备库。
        (四)监督、指导公司系统设备检修、故障抢修工作,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对设备检修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五)负责公司系统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评价和考核。
        (六)组织对构成三级设备事件以上的水电厂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
        第八条 省公司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
        (二) 监督、指导本单位设备检修、故障抢修工作,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对设备检修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三) 对本单位设备检修进行统一管理,根据公司设备检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四) 负责对本单位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五) 组织制定故障抢修方案并组织实施抢修工作。
        (六) 组织对构成五级以上,三级以下设备事件的水电站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参与国网公司组织的三级以上设备事件的水电站设备故障分析。
        第九条 省公司电科院职责:
        (一) 参加设备检修、故障抢修重大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查。
        (二) 参加设备检修前后、故障抢修的重要试验、运行调试。
        (三) 协助省公司对设备检修、故障抢修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条 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 执行公司设备检修相关规定、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 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诊断分析,根据设备状态及电网运行要求编制本单位设备检修计划建议。
        (三) 组织编制检修指导手册。
        (四) 组织设备检修项目实施并全过程监督。
        (五) 组织设备检修计划执行、项目实施等的分析、总结。
        (六) 负责本单位抢修队伍的组建和管理。
        (七) 开展设备故障原因分析,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 水电厂检修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 执行公司设备检修相关规定、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 组织编制检修作业手册。
        (三) 负责检修作业的全过程管理。
        (四) 开展设备检修实施情况分析、总结。
        (五) 负责设备故障抢修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水电厂检修班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 执行公司设备检修相关规定、标准和工作要求。
        (二) 参与编制检修作业手册。
        (三) 实施检修作业和设备故障抢修工作。
        (四) 开展设备检修实施情况分析、总结。
        第三章  修前策划
        第十三条 各级运检部门应加强设备检修项目前期管理,规范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储备、年度检修计划编制等工作。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公司业务外包管理规定,加强外包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将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 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水电厂应在设备检修开工前根据已确定的检修设备明确检修目标,包括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工期目标、环境目标等。
        第十六条 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在重大检修项目和发电机组A/B级检修开工前6个月,启动修前准备,成立组织机构,部署检修策划,组织编制检修指导手册和检修作业手册。
        (一) 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根据设备检修内容、计划进度要求组织编制检修指导手册。检修指导手册主要应包括适用范围、检修目标、检修项目、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主线进度、现场管理、检修作业指导书清单等内容。
        (二) 水电厂检修部门应根据检修指导手册组织编制检修作业手册。检修作业手册应以指导手册为编制依据,能够满足检修要求、涵盖现场作业,主要包括检修目标、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网络进度图、现场管理办法、检修作业指导书等内容。
        第十七条 水电厂生产技术部门应将检修项目汇编成检修项目清单。检修项目主要应包括标准项目、非标项目、技改项目和科技项目。机组A/B级检修应主要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电站设备检修管理导则》、国网公司《抽水蓄能电站检修导则》和设备运行状况等确定检修项目。
        第十八条 检修项目清单应明确每一检修项目实施过程的工序W/H点设置和项目验收等级、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等。
        (一) W点(见证点)的设置原则
             W点适用于重要的质量控制点,是质量计划中的主要控制点类型。以下工作内容宜设置W点:
        选择重要设备的检修过程中的检查和试验工序;
        根据以往经验,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环节;
        使用不常用工艺技术的环节。
        (二) H点(停工待检点)的设置原则
             H点适用于关键工序,与安全相关系统设备、重要设备及影响发电企业指标的检修质量控制点,在选取时应遵循保证检修质量的原则,并充分考虑该环节检修质量对设备性能可能造成的影响。以下工作步骤宜设置H点:
        出现质量问题事后不能进行复检或复检非常困难的工序,如:设备常规检修后扣盖复装;
        出现的质量问题不能通过返工加以纠正或将花费巨大代价才能纠正的工序,如:确定某些加工件尺寸、加工标准的环节和加工过程的环节;
        验证是否符合工艺技术标准的关键环节,如:测量设备零部件的装配间隙、转动机械联轴器中心的最终检查等工序;
        重要关键设备检修开工前的先决条件检查;
        工作结束前的检查。
        (三) 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规程规定以及设备厂家的技术要求来确定。
        第十九条 设备检修应执行三级验收。三级验收是指根据检修项目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而确定的检修项目验收级别,是一种检修项目的整体验收方式。三级验收项目分为一级验收、二级验收、三级验收。
             一级验收、二级验收、三级验收分别指检修班组验收、检修部门验收、生产技术部门验收。
        第二十条 设备检修前应制定文明检修措施,加强检修施工过程及现场文明管理,规范检修施工人员行为。
        第二十一条 水电厂检修部门应建立三级工期进度控制体系,明确各级工期进度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二十二条 水电厂检修部门应根据“主线进度计划图”,结合检修人员、检修项目的逻辑关系、检修工艺的难易程度、检修工器具的配备、检修材料以及备品备件等因素,编制详细、便于控制的工期进度计划(二级工期进度计划网络图)。 A/B级检修,检修单位各专业需制定三级工期进度计划网络图。
        第二十三条 水电厂检修部门应在设备检修开工前,对特种设备、安全工器具、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进行检查、试验或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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