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压电缆:
1、高压电缆的选型由机电主管技术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编报计划,报矿长、机电总工程师批准采购。
2、新安装采区变电所或其它增设高压电缆设备的地方,选用电缆应在供电设计中出现。
3、申报电缆计划,应以生产发展需要出发,在每年编制设备更新计划,维简计划时同时报出,以便安排购货。
4、高压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高压电缆的试验,应按照《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中的试验项目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6、井下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为了便于识别和管理,以下电缆要悬挂电缆的标志牌。
⑴井筒主供电缆;
⑵井下中央变电所高压近线和出线;
⑶重要运输大巷交叉点,即电缆分支处和联接不同直径电缆接线合两端;
⑷井下设备硐室高压电缆进线和出线,电缆标志牌应注明电缆规格、型号,电缆长度、用途、维护人。
7、在专管高压供电组织的室内应有图牌板管理,能将井下电缆的情况反映到地面来。
8、图牌板内容
⑴每个采区电缆的规格、型号;
⑵每条电缆的用途、长度及敷设日期;
⑶每条电缆都应标明接线盒的位置、形式。
9、高压电缆由机电科统一管理。
(二)低压橡胶电缆:
1、低压橡胶电缆管理由机电科组织负责,在管理方法上尽力做到数量准确、状态明确,检修、运行有记录,情况、去向有登记,消耗有数据。
2、设立电缆台帐、统计电缆领取、支出和年度耗损情况在台帐上应表明。
⑴电缆在册总数;
⑵分规格数量;
⑶年度新领增加数;
⑷年度损耗总数,分规格数量;
⑸电缆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核对。
3、设立低压电缆牌板,及时把井下使用情况反馈到地面上来,在牌板上应说明。
⑴电缆规格、长度编号;
⑵电缆使用地点;
⑶投入运行日期。
4、电缆的发放要做到由主管单位统一领取,统一发放,新进电缆,经检查合格方能发放,不合格禁止使用,电缆主管单位发放电缆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⑴生产单位要求增加电缆,一律要有审批手续。
⑵电缆运行中,因电缆损坏需要更换,经审批后,要查出原因责任者,并按制度赔偿(由责任单位按价赔偿)。
⑶新安装或更换需有报告、计划,经矿长批准审查后发放。
5、拆除不用的电缆应及时回收,如数交库,主管单位验收。
⑴检查每根两端计量数与实际尽寸相符否。
⑵电缆护套是否完整。
⑶有无断线和损伤。
⑷如果电缆完好,应注明登记卡,如电缆有损坏和被割断必须查出原因,进行处理(有使用单位或者原分管单位,无第二次移交者按价赔偿)。
6、各单位的低压电缆,原则上由各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如出现电缆被割,被剥和损坏一律由各单位照价赔偿。
7、橡胶电缆的敷设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