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汽车运输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文件之规定,按照构筑安全生产基础防线,持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程序化目标的要求,依照修理厂维修电工岗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本责任制。
(一)进行强电作业的维修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二)维修电工必须按章操作,听从指挥,杜绝违章操作。
(三)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进行强电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四)进行车辆电气线路维修作业时必须遵守《汽车运输公司车辆维检修规程》、《修理厂电工作业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规定,杜绝违章操作。
(五)进行强电维修作业时必须遵守《电工作业规程》,并做到:
1、听从指挥,进行电气线路维修作业必须有厂长、班组长的授权;未尽许可不准作业。
2.作业现场必须由两名以上人员协同作业,一人监督,一人作业,确保安全。
3、进行电器线路维修作业前,必须关闭上一级电源的开关,并挂上检修标志。
4.作业过程中,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禁止合闸通电。
5.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强制检验标准的电器元件,杜绝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6.严禁雨雪天气在市外进行电气线路维修作业。
(六)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及时、真实、整洁。按时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报告,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认真检查所属工作范围内的各种电气设备、电气线路情况,及时发现、排除故障隐患,并将隐患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告。
(八)按时参加公司、厂各种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了解、掌握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九)发生电器线路短路、联电或其他突发性事故后,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查明原因,并将隐患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