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消防管理考核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14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环保、消防管理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贯彻“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为全面完成2015年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实现安全、环保、消防管理目标,继续保持“连续三年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记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大友企〔2015〕1号文件精神和嘉能化工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以下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环境保护法》,强化 培训、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以重大风险源控制、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检查、批评教育、考核等手段,努力提高“三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操作人员的执行能力,全面提高事故综合防控能力,有效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坚持污染预防、实现节能减废。
第二章 安全环保管理目标
第二条
1、重大人身伤害事故,重大生产、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为零、轻伤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环保设施开动率达到100%;污染物综合排放合格率100%。
3、重大、较大危险源点受控率、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4、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及证件有效率达到100%;
6、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达标率100%;
第三章 安全组织机构
第三条  嘉能化工公司设立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建立安全 及事故应急体系。公司设专职安全主管,兼职环保主管。各作业区、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作业长和班长为兼职安全员。
第四条 嘉能化工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
 任:李东仁
副主任:常广飞 王裕强  陈涛 马 彦
 员:程晓宏 于建红  王艳红  陈树森 毛建军 杨
 赵磊华  王军庭 李勇超   潘 峰 马世明 韩志明  
第四章 安全责任划分
第五条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各作业区按照分工主抓各区域的安全,并对其负责。安全主管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1、各作业长、班长依据责任划分,分别负责分管区域范围职工的 、安全培训,现场危险区域检查,违章、违规及隐患查处监督检查工作,对所辖区域的安全负具体管理责任。
2、班组分散作业时,班长必须指定临时安全负责人,并代行班长安全管理职责。
3、引进施工队伍,各部门必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各类资质。综合科负责施工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协议和安全告知书并对其进行 、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 综合科代表公司行使公司日常安全管理职能,在安全工作上对公司经理负责。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负责贯彻、执行、落实有关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的各项精神。对安全工作实行对口管理,有权对各作业区的违章违规行为提出批评和考核,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章行为予以停工整顿。
第五章 安全管理主要内容
第七条 强化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分工,使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经济效益挂钩,突出各部门和个人安全管理职能、职责效能的发挥,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安全工作逐级化和全员化。
3、遵循以人为本,教育为主,考核为辅的原则,经综合科检查被考核的单位和个人,作业区,班组不再进行重复考核。
第八条 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和安全确认制,做到事前有安排,过程有检查,事后有讲评,抓好过程控制,确保安全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第九条 狠抓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和现场危险源的辩识,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的查处工作,不断加大习惯性违章和重复事故的查处力度,确保作业安全规范。
第十条  进一步强化 培训工作,有计划地对在岗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 培训,不断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 新招人员的安全管理
1、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招工体检制度,未经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录用。意外伤害保险不生效不准上岗。
2、离岗一个月以上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和各级 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因严重违章、险肇事故、伤害事故及被辞退的人员一律不得重新录用。
第十二条   制度
1、严格执行“三级” (公司级、作业区级、班组级) 制度。公司级 考核成绩90分以上为合格、作业区 考试成绩95分以上、班组级 考试必须达到100分。
2、生产中连续严重违章、冒险作业、群体违章及发生险肇事故的人员进行离岗 ,再教育期间执行50%工资。
第十三条  检修项目8小时以上(含8小时),在施工前必须制订上报相应的安全措施,经安全主管审批签字后方可检修作业。
第十四条  工会组织应充分发挥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第十五条 班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安全活动,作业区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安全活动,公司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 加强特种设备设施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1、特种设备(单梁起重设备、天车、叉车、空压机、锅炉、压力管道等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各作业区必须按照分工管辖设备明细认真做好日常点检、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应的点检记录,责任到人,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严禁设备带病和超负荷作业。
2、特种工机具(倒链、千斤顶等)必须由专人保管和备案,做好日常检查保养,并做好点检记录,严禁带病和超负荷作业,达到报废标准的申请予以报废。
3、特种防护用品及安全检测仪器(甲烷报警器,煤气报警器,空气呼吸机)购置后按规定由生产科及时到相关单位备案和进行定期检测、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由专人保管并做好日常检查保养记录,保持完好状态。
第十七条  加强消防工作,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1、各作业区要加强火灾事故的防范,生产现场严禁吸烟,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动火证。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品仓储存放要远离火源、热源,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2、各作业单位要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做好火灾事故防范应急预案。消防器材必须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定期检查,对失效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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