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程、法规、条例等。负责所管辖设备的维护、检修、试验和技术台帐管理工作,正确履行岗位消防职责。
(二) 积极参加各项作业危险点分析预控活动,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和安全工作规程、检修工艺规程和其它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正确使用各类安全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三) 熟悉本专业设备情况、系统图、运行方式等,严格执行设备异动和缺陷等管理制度,按设备分管责任制及时维护和处理所属设备。每天不少于二次对所管辖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理,做到小缺陷处理不过班,大缺陷及时汇报处理。
(四) 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所管辖设备的周期检修、定期试验工作并建立完整的台帐,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和记录,对出具的检修、试验数据的正确性负责。
(五) 检修工作不得擅自改变安全措施,不得擅自改变的现场设备状态,在检修过程中如发现安全措施有问题必须立即停止检修工作,并通知运行人员查明原因重新许可。坚持设备检修三级验收制度,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六) 严格执行工作票两会同,工作结束主动会同运行人员现场检查,并做好现场设备检修交底工作,不得将工具及其它杂物遗留在设备上;工作前必须掌握工作内容、安全隔离措施、带电带压部位;明确工作地点和安全注意事项,明确作业危险点和预控措施,未经许可不得对运用中的设备进行检修,在作业中必须互相关心施工安全。
(七) 设备异动以后,必须改变图纸、现场规程和台帐,及时向设备运行单位办理设备异动手续。
(八)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和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自查,及时整改不安全隐患,为生产现场创造良好的安全条件。
(九) 认真做好互问互答、岗位练兵、反事故演习及检修工艺规程的学习和考试等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业务水平。
(十) 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真相,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对上一级领导违反安全规程的命令,应拒绝执行。了现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十一) 遵章守纪、监督和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杜绝误登带电设备或误入带电间隔事故的发生。
(十二)负责全班组所有电气安全工器具的周期试验,出具试验报告并对其试验结果负责。
(十三) 进行高压试验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试验时,可填写有一张工作票,但在试验前应得到检修负责人的许可。
(十四)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高压试验工作票发出时,应先将已发出的检修工作票收回,禁止在发出第二张工作票。
(十五) 如加压部分与检修部分之间的断开点,按试验电压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在另一侧有接地短路线时,可在断开点的一侧进行试验,另一侧可继续工作,但此时在断开点应挂有“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十六) 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开始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应向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交待邻近间隔的带电部位,以及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十七) 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前应做好标记,接后应进行检查。
(十八) 高压试验人员在全部加压过程中,应精力集中,随时警戒异常现象发生,操作人应站在绝缘垫上。
(十九) 试验结束时,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并对被试设备进行检查,恢复试验前的状态,经试验负责人复查后,进行现场清理。
(二十)因下列原因引发的事故应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如违反安全职责;贯彻上级本专业的规程、标准、反措或本厂的反事故措施不落实;本班组执行现场规程、安规和厂颁的安全生产制度执行不力,或管理不善,出现违章违制;检修漏项或检修工艺不良,设备验收把关不严;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违章作业;管辖范围或设备安全设施不完备,不具备投运的设备投入运行;工作票、施工安全措施票或特殊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未按规定认真执行;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重复发生;安全工器具未作检查或保管不当,以致损坏等。本班组发生下列事故应承担管理责任并按规定受相应处分:发生人员责任、人身轻伤、重伤、火灾、环保污染事故,以及人身死亡事故、重特大设备事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