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维修工是保证通讯畅通,保障通讯安全的主要责任人。负责井下通讯线路,器材的技术管理工作。电话维修应掌握有关通讯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及测试,调整,检修方法和操作要求等,需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电话维修工应熟悉并遵守有关通讯线路,交换机,电话机的有关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能独立工作。
第2条 上班前不喝酒,班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3条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学遵守劳动纪律,工作尽职尽责。
第4条 负责做好通讯器材的入厂验收,保管和使用。
第5条 对通讯器材要实行帐、卡管理,做到数量清,地点明,帐、卡、物与实际相符。图纸资料保持要完好。
第6条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通讯线路,电话,交换机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
(二)、责任追究
第7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根据 有关规定给予电话维修工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责任。
(一)不按章操作,冒险作业。
(二)通讯线路断线没有及时采取措施。
(三)通讯网络出现重大隐患,没有及时反映,造成损失的。
(四)因通讯不畅通而造成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