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绳索、编织带无脆裂、继股或扭结;
3、皮革配件完好、无伤残;
4、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
5、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6、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与边框间距符合要求;
7、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8、定期检查合格,有记录,未超期使用;
9、产品是按照1985年标准制造的,有明确的报废周期;
10、 配备的防坠器应制动可靠。
(五)纲丝绳、扣检查标准
Ⅰ、钢丝绳
1、 钢丝绳无扭结、无灼伤或明显的散股,无严重磨损、锈蚀,无断股,断丝数不超过标准;
2、 润滑良好;
3、 定期检查和进行静拉力试验;
4、 使用中的钢丝绳禁止与电焊机的导线或其它电线相接触;
5、 通过滑轮或卷筒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Ⅱ、钢丝绳索具、钢丝绳连接、绳端固定
1、采用编结方法连接时,编结长度符合规程规定。双头绳索结合段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最短不应小于30cm,并试验合格;
2、用卡子固定的钢丝绳(绳端),卡子数符合规程规定,并不得少于3个,连接片应压在长绳侧;
3、电动葫芦若采用双钢丝绳起吊,固定在卷筒护套上的一端,采用楔铁固定时,应使用生产厂家专用楔铁;
4、在各式起重机卷筒上固定的钢丝绳,当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筒上最少应有5圈。
二、安全工器具的报废标准
1、凡不属于国家检测中心批准生产、试验、检测合格的产品(无三证产品),均为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2、安全带报废标准:绳索、编织带有断股或扭结;皮革配件不全,有伤残;金属配件有裂纹、焊接有缺陷、严重锈蚀;挂钩钩舌咬口不平整,有错位,保险装置不完整,性能不可靠;活梁卡子不灵活,表面滚花破损,与边框不符要求;产品为85年前制做标准。以上其中一项不合格即为报废产品。
3、安全帽报废标准:无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产品,未经过安全技术检验,没有安检标志;组件不全(包括:帽匝、顶衬、后匝、下额带等);帽舌伸出长度小于10—15mm倾斜度超过300—600;顶部缓冲空间超过20—50mm;无明确的老化年限规定。以上其中一项不合格即为报废产品。
4、移动梯子报废标准:支架构件连接不牢,腐蚀或变形;防滑装置不齐全,不可靠;人字梯限制开关不牢。以上其中一项不合格即为报废产品。
5、钢丝绳报废标准:钢丝绳受伤,散股,严重磨损、锈蚀、断股;压扁变形及表面起毛刺严重者;钢丝绳断数不多,但断数增加很快者;结扣有松动现象;不符合编织方法的规定标准;结合长度小于规定标准。以上其中一项不合格即为报废产品。
6、带电工具报废标准:绝缘表面有损伤、脏污、受潮;无专人保管,无登记册、无试验记录。
7、滑轮报废标准:轮缘有裂纹,严重磨损;轮糟不平整, 钢丝绳有磨损现象;没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糟的装置;铸造滑轮滑轮壁厚磨损超过壁厚的20%;铸造滑轮滑轮轮糟底部之直径超过钢丝绳直径的50%。
8、手动葫芦报废标准:无铭牌、制造厂家、制造年月,额定负荷标志不清;无负荷运转有棘爪声,下降制动不正常吊钩有裂纹,有明显损伤,无防脱;环炼有裂纹、变形,节距伸长或直径磨损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