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生产部各岗位安全职责及到位标准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26日

        5.1.10 设备检修和消缺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5.1.11 负责本专业发生的安全异常、障碍、未遂及事故,组织分析和上报。
        5.1.12 严格按照神华国华电力企业《发电业务管理控制体系》要求建立本专业的文字台帐。
        5.1.13 对本专业的设备卫生及现场定置管理进行检查考核。
        5.1.14 对本专业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组织本专业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和大型操作的监督。
        5.1.1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任务。
        6.电气主管
        6.1安全责任
        6.1.1 负责本专业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指导本专业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6.1.2 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两票三制”、神华国华电力企业《发电业务管理控制体系》工作的执行情况。
        6.1.3 监督检查本专业的习惯性违章情况,并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 ,制订反习惯性违章行为对策,控制习惯性违章。
        6.1.4 根据各个时期不同的工作任务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或设备系统、运行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6.1.5 布置、检查、指导本专业人员编制相关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
        6.1.6 组织或参加定期的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专业技术交流活动。
        6.1.7 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性评价,审阅本专业班组的安全技术台帐,并做好本专业的风险评估。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6.1.8 负责本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
        6.1.9 负责本专业大型操作的策划安排,大型操作现场跟踪监督。
        6.1.10 负责填写上报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6.1.11本专业设备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风险评估,制订出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
        6.1.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任务。
        7.值长
        7.1安全责任
        7.1.1在发电发电生产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发供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调度、安全、合理地安排运行方式。在生产安全、经济调度方面负领导责任。
        7.1.2负责与中调和地调进行业务联系,保证安全运行方式。在当班时间内,负责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认真贯彻执行《调度规程》及企业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7.1.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对本值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7.1.4负责本值内的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经常检查“两票三制”和其他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7.1.5参加部门年度“两措”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并对审批后的“两措”计划负责组织实施。
        7.1.6参加或组织制定重要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按规定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7.1.7负责审查本值拟定的有关部门安全技术措施,修改补充意见及设备改造、系统改进等设计方案。
        7.1.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部门事故或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做到“四不放过”。
        7.1.9负责对本值人员进行 和遵章守纪教育,及时纠正违章违纪行为,确保本值人员安全工作到位。
        7.1.10对事故过失人员、违章人员、延误执行反事故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事故对策的单位及有关人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其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7.1.11参加本部门召开的安全分析会,汇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重点,并做好记录。
        7.1.12对本值所发生的安全事故、障碍和未遂等,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实事求是地做好记录,交班后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分析会。及时组织调查、分析、统计和上报工作。
        7.1.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任务。
        8.主值班员
        8.1安全责任
        8.1.1在值长和单元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8.1.2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的安全政策,经常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做好值班期间的安全工作。
        8.1.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两票三制”、神华国华电力企业《发电业务管理控制体系》。
        8.1.4集控主操值班员是本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管理及技术业务的负责人,同时对本机组全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负有直接责任。
        8.1.5组织本机组人员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集控运行规程》,以及以“两票三制”为重点的各项运行管理制度。
        8.1.6本机组发生事故时,主操值班员应在值长和单元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机组事故处理。
        8.1.7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填写缺陷单,对危及设备安全和影响机组出力的缺陷,要及时向值长、单元长汇报,在缺陷消除前加强监视并根据指示采取相应措施和做好事故预想。
        8.1.8对本机组的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巡回检查负安全责任。
        8.1.9杜绝各级违章现象的发生,防止发生误操作事故以及人身伤亡事故。
        8.1.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任务。
        9.副值班员
        9.1安全责任
        9.1.1严格执行运行规程、安全工作规程及上级有关文件等规定。
        9.1.2集控副操值班员接受单元长的领导,协助主操值班员搞好机组安全经济运行和文明生产。
        9.1.3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的安全政策,经常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做好值班期间的安全工作。
        9.1.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两票三制”、神华国华电力企业《发电业务管理控制体系》。
        9.1.5负责集控室内的监盘和操作,根据当时数据及分析,随时调整,尽力保持机组运行处于最佳工况,并对其监盘及调整操作的安全负责。负责本机组主要操作任务的操作和监护工作。
        9.1.6发现异常或设备缺陷立即向主操、单元长汇报,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9.1.7事故情况下,在单元长或值长统一指挥下,负责本机组设备范围内的事故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可按规程先行处理后再汇报单元长、值长。
        9.1.8对自己所辖的设备及系统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进行风险评估,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安全控制。
        9.1.9按时参加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在进行操作前要事先做好事故预想,认真听取单元长或主操人员的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交底并严格执行。
        9.1.10对“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负安全责任
        9.1.11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学会烧伤、烫伤应急急救方法。
        9.1.12完成领导及值长交办的其它安全任务。
        10.巡检员安全责任制
        10.1.1严格执行运行规程、安全工作规程及上级有关文件等规定。
        10.1.2巡检员接受单元长及主操值班员的领导,并负责管辖区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10.1.3在现场巡检或执行命令时,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制度,并对其执行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10.1.4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的安全政策,经常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做好值班期间的安全工作。
        10.1.5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两票三制”、神华国华电力企业《发电业务管理控制体系》。
        10.1.6搞好本岗位所辖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巡检中如发设备缺陷或异常情况立即汇报主操值班员、单元长或值长。并按其指示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填写设备缺陷单。
        10.1.7异常或事故情况下,在单元长和主操值班员的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在巡检中若发现设备已危及人身或将造成该设备损坏时,应按照运行规程的规定紧急处理,然后汇报上级。
        10.1.8对自己所辖的设备及系统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进行风险评估,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安全控制。
        10.1.9按时参加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在进行操作前要事先做好事故预想,认真听取单元长或主操人员的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交底并严格执行。
        10.1.10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学会烧伤、烫伤应急急救方法。
        10.1.11完成领导及值长交办的其它安全任务
        11、安健环主管
        11.1安全职责
        11.1.1 安健环主管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神华国华电力企业《发电业务管理控制体系》。对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场所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11.1.2 协助部门经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有关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文件及规定,负责本单位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负相应的安全技术责任。
        11.1.3 经常深入现场、专业组,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专业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11.1.4 根据各个时期不同的工作任务及新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时提出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11.1.5 负责编制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专业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检查、指导本专业人员编制相关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组织或参加定期的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11.1.6 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性评价,审阅专业组的安全技术台帐,并做好本专业的风险评估。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11.1.7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
        11.1.8 负责填写上报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11.1.9 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现象。
        11.1.10 有权拒绝接受和执行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环境污染和设备损坏的违章指挥。
        11.1.11 积极参加安全大检查 ,积极参加安全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安全知识水平。
        11.1.12指导运行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参加事故分析。
        11.1.13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任务。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